我姐就是二婚,30歲之前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老公是做生意的,她是單位會計,有一個6歲的兒子,和老公的感情很好,公婆和他們住在一起,相處的也很融洽。
![二婚可以有多現實]()
後來,她的老公在上班途中出了車禍,肇事司機也逃逸了,婆婆因為受不了打擊突然中風發生了腦梗,半邊身子癱瘓了。
我姐照顧了公婆12年,2015年因為婆婆再次發病而去世,她公公身體更差,在他彌留之際告訴我姐,如果有合適的再找一個吧,不要太苦了自己。
我姐的兒子18歲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學,公公也去世了,就剩下她一個人,於是她報了一個音樂班。
在音樂班,她認識了劉偉。兩人漸漸產生了好感,雙雙墜入愛河。劉偉是離異家庭,比我姐大5歲,有一個女兒,已經開始上班了。雙方的孩子都贊成他們在一起。
兩人在一起一年多,劉偉就向我姐提出了結婚,他口口聲聲說,不會虧待我姐,會對我姐好一輩子,而且對她的兒子也會視如己出。
就這樣,我姐和劉偉結婚了,他的房子只有80平米比較小,而我姐的房子100平米比較大,於是兩人就商量把劉偉的房子租出去以補貼家用,劉偉和女兒就住在我姐家裡。但我姐明確告訴他,房子是兒子的,以後上大學畢業回來要還給兒子。
婚後,剛開始的日子挺好,劉偉下班後會幫我姐做家務,兩人過得也挺好。
和劉偉結婚的第二年,我姐居然意外懷孕了,當時她已經48歲了,她不想要這個孩子,因為自己年齡大了,沒有那麼大精力,她也怕自己走了以後,給兒子增添負擔。劉偉卻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說以後他會自己帶自己養,讓我姐放心。我姐的兒子倒沒說什麼,但劉偉的女兒卻堅決反對。後來,劉偉不知道和他女兒說了什麼,她居然同意了?
我姐又生了個兒子,劉偉十分高興,說有生之年也是兒女雙全的人了。本來我姐想請月嫂,可劉偉說月嫂一個月就要一萬多,還不如自己請假照顧我姐。
可沒有想到劉偉說的照顧就是給我姐點外賣,雖然之前說的自己帶,但其實帶得很少。後來,我姐的小兒子一直生病,為了照顧兒子,我姐只能提前內退,我姐是幹部編制,每個月工資就1萬多,因為是早退,退休金只有2千多。
我姐和劉偉結婚後,劉偉每個月給2000元的生活費和他房子出租的1000元,可後來我姐懷孕後,房屋出租的錢就沒給過,因為我姐的收入也少了,所以她要求劉偉每個月給她5000元生活費,因為他和女兒都住在這裡,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劉偉不同意出5000元,最多出3500元!劉偉算得太清楚了,全然不顧是他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以前都是花我姐的錢,現在他卻不肯多花一分錢,兩人的婚姻也因此產生了矛盾。
後來我姐才知道,劉偉的房子早就過戶給他女兒了,再後來,劉偉和我姐分居了,他說在一起太累了,他帶著女兒搬走了,我姐帶著小兒子一起過。
我姐說她不想再當免費的保姆了,二婚帶給她的只有痛苦,如果可以重新選擇,她不會再婚。這就是二婚,有多麼現實啊!
寫在最後,二婚的家庭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孩子,人出於本性,肯定都是為自己的孩子考慮的多,而為對方考慮的少。尤其是涉及到錢財的時候,就更自私了,所以二婚的家庭一定要為對方多考慮,這樣的婚姻才能長久!

後來,她的老公在上班途中出了車禍,肇事司機也逃逸了,婆婆因為受不了打擊突然中風發生了腦梗,半邊身子癱瘓了。
我姐照顧了公婆12年,2015年因為婆婆再次發病而去世,她公公身體更差,在他彌留之際告訴我姐,如果有合適的再找一個吧,不要太苦了自己。
我姐的兒子18歲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學,公公也去世了,就剩下她一個人,於是她報了一個音樂班。
在音樂班,她認識了劉偉。兩人漸漸產生了好感,雙雙墜入愛河。劉偉是離異家庭,比我姐大5歲,有一個女兒,已經開始上班了。雙方的孩子都贊成他們在一起。
兩人在一起一年多,劉偉就向我姐提出了結婚,他口口聲聲說,不會虧待我姐,會對我姐好一輩子,而且對她的兒子也會視如己出。
就這樣,我姐和劉偉結婚了,他的房子只有80平米比較小,而我姐的房子100平米比較大,於是兩人就商量把劉偉的房子租出去以補貼家用,劉偉和女兒就住在我姐家裡。但我姐明確告訴他,房子是兒子的,以後上大學畢業回來要還給兒子。
婚後,剛開始的日子挺好,劉偉下班後會幫我姐做家務,兩人過得也挺好。
和劉偉結婚的第二年,我姐居然意外懷孕了,當時她已經48歲了,她不想要這個孩子,因為自己年齡大了,沒有那麼大精力,她也怕自己走了以後,給兒子增添負擔。劉偉卻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說以後他會自己帶自己養,讓我姐放心。我姐的兒子倒沒說什麼,但劉偉的女兒卻堅決反對。後來,劉偉不知道和他女兒說了什麼,她居然同意了?
我姐又生了個兒子,劉偉十分高興,說有生之年也是兒女雙全的人了。本來我姐想請月嫂,可劉偉說月嫂一個月就要一萬多,還不如自己請假照顧我姐。
可沒有想到劉偉說的照顧就是給我姐點外賣,雖然之前說的自己帶,但其實帶得很少。後來,我姐的小兒子一直生病,為了照顧兒子,我姐只能提前內退,我姐是幹部編制,每個月工資就1萬多,因為是早退,退休金只有2千多。
我姐和劉偉結婚後,劉偉每個月給2000元的生活費和他房子出租的1000元,可後來我姐懷孕後,房屋出租的錢就沒給過,因為我姐的收入也少了,所以她要求劉偉每個月給她5000元生活費,因為他和女兒都住在這裡,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劉偉不同意出5000元,最多出3500元!劉偉算得太清楚了,全然不顧是他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以前都是花我姐的錢,現在他卻不肯多花一分錢,兩人的婚姻也因此產生了矛盾。
後來我姐才知道,劉偉的房子早就過戶給他女兒了,再後來,劉偉和我姐分居了,他說在一起太累了,他帶著女兒搬走了,我姐帶著小兒子一起過。
我姐說她不想再當免費的保姆了,二婚帶給她的只有痛苦,如果可以重新選擇,她不會再婚。這就是二婚,有多麼現實啊!
寫在最後,二婚的家庭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孩子,人出於本性,肯定都是為自己的孩子考慮的多,而為對方考慮的少。尤其是涉及到錢財的時候,就更自私了,所以二婚的家庭一定要為對方多考慮,這樣的婚姻才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