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身應用皮質類固醇的時間很短,突然停藥雖然也可致血漿皮質激素水平的下降,但組織中殘存的皮質類固醇仍足以在幾天的時間內保證機體對皮質類固醇的需求,不致發生急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的臨床表現。只要沒有嚴重的應激情況,患者可以安然度過為恢復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所需的數天時間。如果全身應用類固醇達到數周或數月,應逐漸撤藥。撤藥應逐步進行,否則患者將出現種種不適應的現象,這就是所謂的「類固醇撤藥綜合徵」。類固醇撤藥綜合徵是撤除類固醇製劑過快引起的,患者表現為全身無力,發熱,關節痛,腹痛,噁心、嘔吐等。它的發生機制還不清楚。它可能是長期應用皮質類固醇治療後患者對高水平皮質類固醇的一種適應現象,以致當皮質類固醇水平一旦降低,或甚至當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功能已經恢復,血漿皮質類固醇水平已經達到正常水平時,患者感到不能適應。對於長期應用皮質類固醇治療的患者來說,不能迅速撤藥的主要原因可能還是原發病的復發。在此情況下,撤藥應在臨床症狀完全消失後開始。如果用藥劑量較大,早期撤藥速度可以稍快(每周撤25%~50%或更少),後期的撤藥速度應較慢。如果在撤藥過程中症狀又重現,或者表現出撤藥綜合徵,應重新加大劑量,待症狀消失後再緩慢撤藥。
類固醇撤藥綜合徵是怎麼回事[朗讀]
@p2p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