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霍奇金淋巴瘤。
(1)Ⅰ、Ⅱ期 現代的化放療綜合治療可以治癒絕大部分病例,副作用可以降到最低。
(2)Ⅲ、Ⅳ期 以聯合化療為主,加大包塊放療。
2.非霍奇金淋巴瘤。
(1)低度惡性。
1)Ⅰ、Ⅱ期 單純放療基本可以治癒。
2)Ⅲ、Ⅳ期 化療難以延長總生存期,一般情況下可以採取觀察等待。但有下列情況時應考慮治療:①有臨床症狀;②腫塊威脅臟器功能;③淋巴瘤導致的血細胞減少;④診斷時伴有巨大腫塊;⑤病情持續進展;⑥患者要求治療;⑦有可參加的臨床研究方案。
(2)中度惡性。
聯合化療為主,爭取首次治療即獲得完全緩解,必要時配合局部放療。
(3)高度惡性。
1)淋巴母細胞淋巴瘤:參照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方案,包括誘導、強化、中樞預防、鞏固、維持治療。
2)伯基特淋巴瘤:採用短療程高劑量的聯合化療,包括中樞預防。
3.造血幹細胞移植。
(1)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 其本質是自體幹細胞支持下的大劑量化療,適應證包括:復發難治的霍奇金或非霍奇金淋巴瘤;一些晚期具有高危復發傾向的年輕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大部分晚期t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後的鞏固治療。
(2)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 移植相關死亡率可達30%,不作為常規治療手段。
4.靶向治療。
b細胞單克隆抗體:美羅華,與化療聯合可以提高b細胞淋巴瘤的療效。
t細胞單克隆抗體:抗cd30抗體。
5.干擾素。
有生長調節及抗增殖效應。對蕈樣肉芽腫,濾泡性小裂細胞為主及瀰漫性大細胞型有部分緩解作用。應用方法和確切療效尚在實踐探索中。
(1)Ⅰ、Ⅱ期 現代的化放療綜合治療可以治癒絕大部分病例,副作用可以降到最低。
(2)Ⅲ、Ⅳ期 以聯合化療為主,加大包塊放療。
2.非霍奇金淋巴瘤。
(1)低度惡性。
1)Ⅰ、Ⅱ期 單純放療基本可以治癒。
2)Ⅲ、Ⅳ期 化療難以延長總生存期,一般情況下可以採取觀察等待。但有下列情況時應考慮治療:①有臨床症狀;②腫塊威脅臟器功能;③淋巴瘤導致的血細胞減少;④診斷時伴有巨大腫塊;⑤病情持續進展;⑥患者要求治療;⑦有可參加的臨床研究方案。
(2)中度惡性。
聯合化療為主,爭取首次治療即獲得完全緩解,必要時配合局部放療。
(3)高度惡性。
1)淋巴母細胞淋巴瘤:參照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方案,包括誘導、強化、中樞預防、鞏固、維持治療。
2)伯基特淋巴瘤:採用短療程高劑量的聯合化療,包括中樞預防。
3.造血幹細胞移植。
(1)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 其本質是自體幹細胞支持下的大劑量化療,適應證包括:復發難治的霍奇金或非霍奇金淋巴瘤;一些晚期具有高危復發傾向的年輕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大部分晚期t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後的鞏固治療。
(2)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 移植相關死亡率可達30%,不作為常規治療手段。
4.靶向治療。
b細胞單克隆抗體:美羅華,與化療聯合可以提高b細胞淋巴瘤的療效。
t細胞單克隆抗體:抗cd30抗體。
5.干擾素。
有生長調節及抗增殖效應。對蕈樣肉芽腫,濾泡性小裂細胞為主及瀰漫性大細胞型有部分緩解作用。應用方法和確切療效尚在實踐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