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網上聽了一段故事。60多歲a先生機關幹部退休,喪偶。50多歲b女士科員退休,退休金相對男士少些,喪偶。雙方各自一個女兒。倆人經人介紹相識。雙方來往覺得很好,有相見恨晚的感覺。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倆人決定生活在一起。a提出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b呢聽了這樣的決定心裡有些不舒服,但是轉念一想,倆人只要感情好也行!於是,倆人就生活在一起了。倆個人一起出入,一起買菜,一起旅遊,一起參加各種活動,生活的很幸福。這樣的生活過了近10年,a身體開始出問題了,起初走路不利索,b細心照顧。又過了一兩年,a病情重了,b覺得一個人照顧吃力了,提出讓a女兒一起照顧。a女兒說自己家房子大,讓老倆口一起搬去她家住。a先生和b女士就一起搬去了,a喜歡女兒家住房環境,跟女兒在一起生活覺得也很好,就跟女兒說把自己房子賣了。女兒也同意,於是a賣了老倆口住的房子,然後把賣房錢全部給了女兒。過了一兩年a先生需要坐輪椅了,b女士依然同a女兒細心照顧著。有一天a先生提出把自己工資卡也給女兒吧!自己也不會花錢了。過了一段時間,b女士跟a先生說:自己女兒生孩子,要去伺候月子了。a先生滿眼淚水挽留b女士,依依不捨!b女士說:先生和女兒相比,女兒更需要我。b女士就離開了a先生,回歸到自己的生活。聽了這個故事大家怎麼看待中老年人再婚呢!說是故事,現實生活中很多這樣的事吧。
@mysql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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