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4〕24號)文件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指年滿 16 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就是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1、關於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問題。參保人應當按規定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郴州市繳費標準設為14個檔次,分別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參保人員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一年一定,多繳多得。對於從未繳納過養老保險費的城鄉居民,可以先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登記參保再繳費,也允許補繳當地制度實施以來未繳年份的的養老保險費。
2、關於待遇領取條件的問題。國發〔2014〕8號文件規定,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如您還有其他需要諮詢事宜請致電:0735-2163062 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
1、關於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問題。參保人應當按規定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郴州市繳費標準設為14個檔次,分別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參保人員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一年一定,多繳多得。對於從未繳納過養老保險費的城鄉居民,可以先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登記參保再繳費,也允許補繳當地制度實施以來未繳年份的的養老保險費。
2、關於待遇領取條件的問題。國發〔2014〕8號文件規定,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如您還有其他需要諮詢事宜請致電:0735-2163062 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