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發行便利是指銀團承諾在一定期間內(5~7年)對借款人提供一個可循環使用的信用額度,在此限額內,借款人得依本身對資金的需求情況,以自身名義連續地循環地發行一系列短期(如半年期)票券,由銀團協助將這些短期票券賣給投資者,取得所需資金,未售出而有剩餘的部分則由銀團承購,或以貸款方式補足借款人所需資金。
票據發行便利又稱票據發行融資安排,是1981年在歐洲貨幣市場上基於傳統的歐洲銀行信貸風險分散的要求而產生的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它是指有關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協議,約定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借款人根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融資承諾,由銀行購買其連續發行的一系列短期票據並以最高利率成本在二級市場上全部出售,否則由包銷銀行提供等額貸款以滿足借款人籌措中期資金的一種融資創新活動。
對比其他融資創新而言.由於其所發行的是短期票據,比直接的中期信貸的籌資成本要低;借款人可以較自由地選揮提款方式、取用時間、期限和額度等比中期信貸具有更大的靈活性;短期票據都有發達的二級市場,變現能力強;由於安排票據發行便利的機構或承包銀行在正常情況下並不貸出足額貨幣,只是在借款人需要資金時提供機制把借款人發行的短期票據轉售給其他投資者,保證借款人在約定時期內連續獲得短期循環資金,這樣就分散了風險,投資人或票據持有人只承擔短期風險,而承購銀行則承擔中長期風險,這樣就把原由一家機構承擔的風險轉變為多家機構共同分擔,對借款人、承包銀行、票據持有人都有好處。
票據發行便利約定期限一般為3-7年,短期票據循環發行,期限從7天至一年不等,大部分為3個月或6個月的。
票據發行便利又稱票據發行融資安排,是1981年在歐洲貨幣市場上基於傳統的歐洲銀行信貸風險分散的要求而產生的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它是指有關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協議,約定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借款人根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融資承諾,由銀行購買其連續發行的一系列短期票據並以最高利率成本在二級市場上全部出售,否則由包銷銀行提供等額貸款以滿足借款人籌措中期資金的一種融資創新活動。
對比其他融資創新而言.由於其所發行的是短期票據,比直接的中期信貸的籌資成本要低;借款人可以較自由地選揮提款方式、取用時間、期限和額度等比中期信貸具有更大的靈活性;短期票據都有發達的二級市場,變現能力強;由於安排票據發行便利的機構或承包銀行在正常情況下並不貸出足額貨幣,只是在借款人需要資金時提供機制把借款人發行的短期票據轉售給其他投資者,保證借款人在約定時期內連續獲得短期循環資金,這樣就分散了風險,投資人或票據持有人只承擔短期風險,而承購銀行則承擔中長期風險,這樣就把原由一家機構承擔的風險轉變為多家機構共同分擔,對借款人、承包銀行、票據持有人都有好處。
票據發行便利約定期限一般為3-7年,短期票據循環發行,期限從7天至一年不等,大部分為3個月或6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