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規定,公務人員(包括市長)請客吃飯每人不得超過10美元,接受宴請或收受禮物不得超過25美元,否則,要被以行賄受賄罪給予處罰。並且有嚴格的審報制度。例如,在什麼地方宴請?參加者是什麼人?有多少人?每人歺費標準等。凡公務宴請,必須用政府信用卡結算。有的州市則更低,有每人9美元的,申報制度則更嚴格。這就從制度上有效制止了大吃大喝,請客送禮的歪風。凡越此紅線者,要麼開除公職,要麼坐牢。所以,幾乎沒有人敢以身試法。
美國公務人員請客吃飯都怎樣規定的[朗讀]
@lkget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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