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uyu
這多簡單,不合適哪能勉強?!但讀個
大學並非小數,就算不加倍奉還,至少把本金還她啊!
如果一時半會還不起,想辦法各種方式借夠了還人家,完了你再
努力賺錢還其他人。如果無人肯借你,給她寫個欠條,萬一你過後不肯還了,給她自由選擇是否告你。
總不能利用完人家,讓人人財兩失對吧?如果不還錢你就撤了,你想像一下是否會寢食難安?畢竟她並非你父母,不管你當初怎麼想,別讓結果去證明你利用人家啊!
不合適選擇離開是正常的,畢竟啥事也不應該禁錮自由的靈魂。但咱得好好當個人,對吧?感情誰對誰錯說不清也道不明,但讀大學的錢都是人家供的,不還不顯得人品有問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