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知道是哪個妖魔鬼怪把「女生越作越招人喜歡」的這個說法流傳出來的,誤導了多少人,挑撥了多少情侶之間的關係。
還以為男生喜歡女生作的人,都是被忽悠了!還以為男生喜歡女生作的人,都是被忽悠了。
還以為男生喜歡女生作的人,都是被忽悠了。
有這個觀點的人,到現在都有三件事情想不明白:
1.戀愛當中,每個人都是有著和自己價值相關的「容錯度」,別人可以做的事情不代表你能做。
2.「作」和引發情緒投資不是一回事,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3.「懂事」才是男生心中對於女生的最高評價。
首先一上來就給你整一個扎心的吧:不要覺得其他的女生作了還受男生喜歡,你作了也會有男生喜歡你。
我們在和任何人的交往當中,我們都有著一個專屬自己的【容錯度】,也就是你們交往的底線,而這個【容錯度】是根據你們自身價值定的:
迪麗熱巴作,那叫古靈精怪;你古靈精怪,那叫胡攪蠻纏。
其次,往往能被人重視的人,都是手握著「選擇權」的人。
手握「選擇權」,並不代表一定要行使選擇權——這是我們一定要說明白的。
所有人都知道:在公司當中,老闆最忌憚和重視的人,是那種離開公司根本不愁找工作的人。
但是很多人進入了一段感情之後,就開始自願放棄手中的「選擇權」了:形象也無所謂了,社交也無所謂了,然後還動不動和另一半表忠心,給對方一種「無論如何我都不會離開你」的感覺。
說句特別扎心的實在話:當你的另一半一旦評估你「離開了自己沒那麼好找對象」之後,你的另一半就不會重視你了。
所以我希望就算你進入到了一段長期關係,你也要最起碼保持自己的吸引力:我當然不是要你心猿意馬,但是最起碼你要保證一件事——以你現在的條件,就算離開了對方之後,你也有的是選擇。
為什麼很多男生就算有了對象之後,也會瘋狂悶頭搞事業?說難聽一點:因為他們知道,只要自己有事業,那麼自己在相親市場上的話語權就會很大,就算另一半離開自己,自己也依舊可以找到對象。
你說他們不忠於自己的另一半麼?並不是,其他時間他們也會扮演好一個對象的身份和角色,只不過就像開頭說的——。
我不行使「選擇權」,但是我保留「選擇權」
最後一條最管用,也最實際,但是被很多人誤解了的事情,是:提高自己的不可替代性。
我知道你可能看到這裡就已經打算划走了,因為在此之前你已經看了太多「提高自己不可替代性」的雞湯,但是我想說:很多人都沒有理解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你會給這個人收拾房間,會給這個人做飯,這是不可替代性麼?這不是,一個家政阿姨,另一個喜歡他的女生也可以做到。
你會陪伴這個人,等他回家,照顧他,這是不可替代性麼?這不是,你回老家一個星期,這個男生能笑出聲來。
你會和這個人發生關係,這是不可替代性麼?這不是,甚至可以說這是最容易被替代的屬性了。
其實「不可替代性」有的時候,和一個人的硬性指標沒什麼關係:
你會發現很多公司裡面,會有一個什麼都不幹,每天摸魚划水,但還是被創始人養著的合伙人。
你也會發現很多關係裡面,功成名就的人身邊往往跟著其貌不揚的另一半。
或者有的時候,明明條件很好的一個人,卻找了一個怎麼都看不出來價值匹配的對象。
那些人,才是掌握了「不可替代性」的人:或許這些人在對方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拉了這個人一把;或者這些人雖然沒什麼長處,但是陪著這個人一起成長了這麼多年;或者這些人真的了解對方的內心訴求,對方有什麼掏心窩的話只能和他們說。
這,才是最厲害的「不可替代性」:精神上的需求,往往真的很難找到一個替代品。
而這種「不可替代性」,往往需要你真誠的去和對方相處,耐心的去包容體諒對方,並且在對方最需要的時候提供對方需要的價值。
是的,聽起來很玄學,好像也很難明確的定義對方的「精神需求」到底是什麼,但是相信我:只要你和對方認真相處了,你一定找得到。
以上,如果你就算戀愛了,但是一直把戀愛當做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你就算戀愛了,但是你手上一直握著「選擇權」,你不怕失去這個人。
如果你在戀愛的過程當中,明確了對方的「精神需求」,並且準確的把握了對方的「精神需求」,做到了不可替代——。
那麼恭喜你:這個人,大機率已經離不開你了。
還以為男生喜歡女生作的人,都是被忽悠了!還以為男生喜歡女生作的人,都是被忽悠了。
還以為男生喜歡女生作的人,都是被忽悠了。
有這個觀點的人,到現在都有三件事情想不明白:
1.戀愛當中,每個人都是有著和自己價值相關的「容錯度」,別人可以做的事情不代表你能做。
2.「作」和引發情緒投資不是一回事,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3.「懂事」才是男生心中對於女生的最高評價。
首先一上來就給你整一個扎心的吧:不要覺得其他的女生作了還受男生喜歡,你作了也會有男生喜歡你。
我們在和任何人的交往當中,我們都有著一個專屬自己的【容錯度】,也就是你們交往的底線,而這個【容錯度】是根據你們自身價值定的:
迪麗熱巴作,那叫古靈精怪;你古靈精怪,那叫胡攪蠻纏。
其次,往往能被人重視的人,都是手握著「選擇權」的人。
手握「選擇權」,並不代表一定要行使選擇權——這是我們一定要說明白的。
所有人都知道:在公司當中,老闆最忌憚和重視的人,是那種離開公司根本不愁找工作的人。
但是很多人進入了一段感情之後,就開始自願放棄手中的「選擇權」了:形象也無所謂了,社交也無所謂了,然後還動不動和另一半表忠心,給對方一種「無論如何我都不會離開你」的感覺。
說句特別扎心的實在話:當你的另一半一旦評估你「離開了自己沒那麼好找對象」之後,你的另一半就不會重視你了。
所以我希望就算你進入到了一段長期關係,你也要最起碼保持自己的吸引力:我當然不是要你心猿意馬,但是最起碼你要保證一件事——以你現在的條件,就算離開了對方之後,你也有的是選擇。
為什麼很多男生就算有了對象之後,也會瘋狂悶頭搞事業?說難聽一點:因為他們知道,只要自己有事業,那麼自己在相親市場上的話語權就會很大,就算另一半離開自己,自己也依舊可以找到對象。
你說他們不忠於自己的另一半麼?並不是,其他時間他們也會扮演好一個對象的身份和角色,只不過就像開頭說的——。
我不行使「選擇權」,但是我保留「選擇權」
最後一條最管用,也最實際,但是被很多人誤解了的事情,是:提高自己的不可替代性。
我知道你可能看到這裡就已經打算划走了,因為在此之前你已經看了太多「提高自己不可替代性」的雞湯,但是我想說:很多人都沒有理解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你會給這個人收拾房間,會給這個人做飯,這是不可替代性麼?這不是,一個家政阿姨,另一個喜歡他的女生也可以做到。
你會陪伴這個人,等他回家,照顧他,這是不可替代性麼?這不是,你回老家一個星期,這個男生能笑出聲來。
你會和這個人發生關係,這是不可替代性麼?這不是,甚至可以說這是最容易被替代的屬性了。
其實「不可替代性」有的時候,和一個人的硬性指標沒什麼關係:
你會發現很多公司裡面,會有一個什麼都不幹,每天摸魚划水,但還是被創始人養著的合伙人。
你也會發現很多關係裡面,功成名就的人身邊往往跟著其貌不揚的另一半。
或者有的時候,明明條件很好的一個人,卻找了一個怎麼都看不出來價值匹配的對象。
那些人,才是掌握了「不可替代性」的人:或許這些人在對方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拉了這個人一把;或者這些人雖然沒什麼長處,但是陪著這個人一起成長了這麼多年;或者這些人真的了解對方的內心訴求,對方有什麼掏心窩的話只能和他們說。
這,才是最厲害的「不可替代性」:精神上的需求,往往真的很難找到一個替代品。
而這種「不可替代性」,往往需要你真誠的去和對方相處,耐心的去包容體諒對方,並且在對方最需要的時候提供對方需要的價值。
是的,聽起來很玄學,好像也很難明確的定義對方的「精神需求」到底是什麼,但是相信我:只要你和對方認真相處了,你一定找得到。
以上,如果你就算戀愛了,但是一直把戀愛當做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你就算戀愛了,但是你手上一直握著「選擇權」,你不怕失去這個人。
如果你在戀愛的過程當中,明確了對方的「精神需求」,並且準確的把握了對方的「精神需求」,做到了不可替代——。
那麼恭喜你:這個人,大機率已經離不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