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當村幹部的時候就處理過這樣的事。
當時我們村裡的高麻子家一頭黃牛,在公路邊上被一輛貨車撞死,司機跟高麻子僵持不下,後來找到我。
我是這樣處理的:
一,高麻子趕緊去找我們村裡殺牛的人,把皮剝了,趁著肉新鮮,送到市場上去賣,按30元每斤折算,這頭牛足有500斤肉,可得現金1萬5千塊。
二,我們當地黃牛肉的市場價是50塊錢一斤,撞死牛的司機得賠1萬塊錢,補這個差價。
我這樣一處理,兩方都歡喜。
第二天,高麻子對我說,牛肉按38元每斤賣了,肉還新鮮,一下子就搶完了,他還賺了4000塊錢,說要請我到他家吃牛肉喝酒。他說自己留得有上十斤沒賣,自家吃。
這樣處理不是很好嗎?
所以你問這牛肉的歸屬問題,理所應當歸養牛的人。
為什麼呢
我來算一下賬,我們當地買一頭小牛養都不止1萬5,少說也得2萬元。牛養大了,到六七百斤殺肉賣,按市場價每斤50元,也得有個三四萬一頭,這是起碼的。
你這裡才賠了1萬5,明顯是養牛人吃虧,所以這牛肉還得歸養牛人。
除非你按市場價每斤50元,另外還加一點補償,牛你可以拉走。
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當時我們村裡的高麻子家一頭黃牛,在公路邊上被一輛貨車撞死,司機跟高麻子僵持不下,後來找到我。
我是這樣處理的:
一,高麻子趕緊去找我們村裡殺牛的人,把皮剝了,趁著肉新鮮,送到市場上去賣,按30元每斤折算,這頭牛足有500斤肉,可得現金1萬5千塊。
二,我們當地黃牛肉的市場價是50塊錢一斤,撞死牛的司機得賠1萬塊錢,補這個差價。
我這樣一處理,兩方都歡喜。
第二天,高麻子對我說,牛肉按38元每斤賣了,肉還新鮮,一下子就搶完了,他還賺了4000塊錢,說要請我到他家吃牛肉喝酒。他說自己留得有上十斤沒賣,自家吃。
這樣處理不是很好嗎?
所以你問這牛肉的歸屬問題,理所應當歸養牛的人。
為什麼呢
我來算一下賬,我們當地買一頭小牛養都不止1萬5,少說也得2萬元。牛養大了,到六七百斤殺肉賣,按市場價每斤50元,也得有個三四萬一頭,這是起碼的。
你這裡才賠了1萬5,明顯是養牛人吃虧,所以這牛肉還得歸養牛人。
除非你按市場價每斤50元,另外還加一點補償,牛你可以拉走。
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