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假貨時與商家進行協商退貨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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