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某大學哲學系教授張某應邀到該市某考研輔導班講授政治課,該考研輔導班為了那些有事未能及時參加聽課的同學能聽到張某講授的課程,在徵得張某的同意並支付一定的報酬後,將其講課內容錄製到磁帶上。由於張某講授的內容針對性強,內容充實,所以很多學生都想要。為此,該考研輔導班自行決定根據磁帶錄製《2004考研經典講義》,向本市考研學生銷售,在扣除成本後,收支基本平衡,沒有獲利。張某發覺後,提出異議。
(1)什麼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制度?
(2)該考研輔導班為教學目的、沒有獲利地發行《2004考研經典講義》的行為是合理使用還是侵權行為。
答:(1)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無償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合理使用的條件包括:一般應是非商業使用;使用作品的方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尊重作者的精神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原則上只適用於已經發表的作品。(2)該考研輔導班雖未獲利但不屬於會用的範圍。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翻譯或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只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本案例中,該考研輔導班不僅自行決定錄製磁帶還向學生出售,因此屬於為合理使用,是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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