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展嬰幼兒早期保教。依託幼兒園和支教點,為3歲以下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服務。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早期保教知識,鼓勵媒體開辦公益性早教節目。建立城鄉幼兒園對口幫扶機制,組織專家和有經驗的志願者到邊遠地區開展科學早教服務。
2、推進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多種形式擴大貧困地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加大中央財政學前教育發展重大項目、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和省級學前教育項目對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擴大實施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學前教育巡迴支教試點,在人口分散的山區牧區設立支教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動員社會力量招募大中專畢業生志願者開展巡迴支教,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在需要的民族地區加強學前雙語教育。地方政府要依法落實相關政策,穩定貧困地區幼兒園教職工隊伍。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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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國家對兒童教育有什麼新的政策[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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