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門:政治、外語、專業課一(民法、刑法,總分150,兩科各占75分)、專業課二(法理、憲法、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擴展資料。
複試。
1、複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複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複試一般在5月上旬前結束。
2、教育部依據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情況,確定進入複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最低複試分數線,對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招生單位一般進行差額複試,符合複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法律碩士聯考」考生,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錄取,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法律碩士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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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碩考研科目初試[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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