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控制的最新理念是以疾病臨床表現的控制為依據,《全球哮喘防治創議》(gina)2008版和2009版強調哮喘治療成功的目標是達到並維持哮喘臨床控制。2009年美國胸科學會(ats)和歐洲呼吸學會(ers)專家組對「哮喘控制」的概念作出了更明確的詮釋:哮喘控制的近期目標是消除症狀,恢復肺功能,遠期目標是預防復發,降低死亡率。新概念更切合臨床實際,使臨床醫師更容易理解和掌握,但這種理念尚缺乏充分的根據。新的理念把哮喘控制水平分為(已)控制、部分控制和未控制三級。「(已)控制」不等於完全控制,哮喘完全控制通常需要通過治療而達到,其目標是使臨床表現得到控制,而且能夠長期維持,藥物的安全性高,患者能夠耐受其不良反應。許多患者和家屬通常渴望「哮喘痊癒」,誤認為症狀控制就是痊癒,實際上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部分兒童患者經治療痊癒或自然痊癒,但至今尚無「哮喘痊癒」的明確概念。
gina2008版和2009版把哮喘臨床控制的概念定義為:①達到並維持臨床表現(包括症狀和體徵)的控制,白天沒有症狀,若偶有症狀,每周自覺症狀的發作頻率也不應多於2次,夜間無哮喘症狀發作,或因哮喘而憋醒。②維持正常的日常活動(包括運動),不受限制。③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④無哮喘急性加重。⑤不需要應急的緩解性藥物治療,即使偶爾需要,每周使用速效的緩解性藥物的頻率也不應多於2次。新的概念強調,過多使用緩解性藥物,特別是每天使用緩解性藥物,可能增加哮喘控制的難度,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評估哮喘的控制水平,調整治療方案。⑥無藥物治療的不良反應。⑦無死亡危險。gina2008、2009版本展示的是達到哮喘控制的具體方法(包括管理和藥物治療),哮喘控制的五級階梯治療要求達到的目標是控制,經過規範治療,可能達到完全控制、部分控制的水平,也可能仍然不能控制。
5歲或5歲以下兒童的肺功能測定結果並不可靠,氣流受限和氣道炎症程度的檢查和評估很難實施,可信度有限。因此,臨床上通常根據兒童的白天症狀、活動受限程度、夜間症狀和是否需要緩解或急救性藥物治療評估哮喘控制水平。
對於任何急性加重患者,即使已達到控制水平,也應繼續治療維持控制狀態,並及時評估其控制水平,而尚未完全控制的患者,應升級強化治療,以期達到控制水平的目標。
新的理念強調,哮喘的有效治療要求強化哮喘患者與其健康監護職業人員(兒童患者包括家長、保姆)間的配合。兩者間可以一起討論,以取得對治療目標的共識,使治療更具個體性、針對性,還可一起制定自我治療行動計劃,包括自我監測、定期回顧治療方法,評估哮喘控制水平。哮喘防治知識的培訓是醫患關係的重要內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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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哮喘控制[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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