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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病人在長期藥物治療時,為什麼要定期去醫院複診[朗讀]
甲亢病人在開始用抗甲狀腺藥治療以後,一定要按醫生的囑咐,定期去醫院複診。病人明確診斷甲亢以後,通常在開始服用的抗甲狀腺藥的劑量較大,讓病人來複診的主要目的是:觀察治療效果,調整藥量和了解藥物副反應,便於及時處理。如果甲亢診斷是確實的、沒有疑問的,當前正在規則地用抗甲狀腺藥物,只要是用藥的劑量夠大和時間夠長,甲亢一定會得到控制。但是,有些病人,服藥時間不長,就出現了藥物副反應,如皮膚瘙癢,皮疹,發燒,骨頭(關)節痛等,還可以見到脫頭髮,肌炎,血管炎等,這些都非常少見。另外,用藥以後,可能出現甲狀腺功能低減,這種情況的發生,多數是由於抗甲狀腺藥量相對來說是大了。再有,也可能是因為甲狀腺疾病本身的病因方面的關係,有的病人同時存在甲狀腺炎,因此,在用藥物後,不論是為了甲亢病情好轉而需要調節藥量,還是出現了藥物副反應,或出現了甲狀腺功能減退,都需要讓醫生及時知道,便於盡早有針對性的安排處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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