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晚間博瑞生物醫藥(蘇州)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發布了「關於抗病毒藥物研製取得進展的公告」,稱公司積極響應國家抗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號召,於近日成功仿製開發了瑞德西韋原料藥合成工藝技術和製劑技術。公司已經批量生產出瑞德西韋原料藥,瑞德西韋製劑批量化生產正在進行中。
該公告發布後,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在網絡以及資本市場上都掀起熱議。有的網友認為,中國可以自己生產瑞德西韋了。有的網友則認為這是侵犯專利權。有的網友則對「仿製」產生疑惑,認為仿製藥是否就是假藥?關於上述爭議和疑惑,讓我們深入了解一下有關仿製藥的知識。
在了解仿製藥之前,我們先要了解一下另一個名詞概念——原研藥。原研藥字面意思是原創研究的藥品,一般也可以被稱為專利藥。一般由製藥企業研發,從上千萬種化合物、大分子生物、天然藥物單體等物質中層層篩選出,隨後通過嚴格的臨床試驗確證其有效性及安全性後,才能得到批准審核註冊後上市。一般原研藥從研發到最後註冊上市的時間大約長達15年之久,耗資更是能夠達到數億美元,這類藥在專利過期之前不可被仿製,並且享受單獨定價等政策的保護。
當專利藥(原研藥)過了專利保護期之後可以被其他企業仿製,這類仿製原研藥的藥品就稱為仿製藥。仿製藥是與被仿製藥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替代藥品,具有降低醫療支出、提高藥品可及性、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等重要經濟和社會效益。2016年3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要求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實施前批准上市的仿製藥,凡未按照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原則審批的,均須開展一致性評價,就是仿製藥需在質量與藥效上達到與原研藥一致的水平。
由上述內容可知,仿製藥雖然含有「仿製」二字,但絕不是我們平常所理解的假冒偽劣商品的意思。它是經過國家藥品管理部門嚴格審批的合法藥品。
由於信息有限,我們僅就博瑞生物在上交所的公告進行分析。
首先,博瑞生物公告稱:「公司成功開發了瑞德西韋原料藥合成工藝技術和製劑技術,並已經批量生產出瑞德西韋原料藥,瑞德西韋製劑批量化生產正在進行中。」可見,博瑞生物此次只是生產出了瑞德西韋的原料藥,而不是瑞德西韋。如果把瑞德西韋比作是「麵包」的話,博瑞生物僅僅生產出了「麵粉」。而把「麵粉」轉化為「麵包」,博瑞生物還要做很多相關的研究工作。從這個角度看,做「麵粉」並不侵犯「麵包」的專利權,二者不是同一物質。
其次,博瑞生物也在公告中提示:「目前瑞德西韋用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Ⅲ期臨床試驗並未結束,因此該藥物對於2019冠狀病毒病是否有效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相關臨床試驗結果不理想,則對瑞德西韋的仿製技術就無重大價值可言。即使瑞德西韋用於2019冠狀病毒病臨床試驗成功,公司的前述研發要最終轉化為產品投入市場,仍需經過獲得專利人授權、藥物臨床試驗、藥品審批等多個環節,這一過程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段公告傳遞了兩層信息,一是瑞德西韋還處於試驗階段,能不能用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治療還不確定。如果實驗失敗,那麼仿製就沒有意義,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二是即便瑞德西韋臨床試驗成功,並被批准成為上市新藥,博瑞生物也需要獲得專利人授權、藥物臨床試驗、藥品審批等多個環節才能將產品投放市場。
強制許可是指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許可。
關於瑞德西韋強制許可問題,我們可以先看一下吉利德科學公司近日在其官網就有關問題的回覆:
「瑞德西韋(remdesivir)是在研藥物,這意味著它作為2019冠狀病毒病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確定。吉利德公司正盡一切所能與中國、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官員開展密切溝通和合作,以便能夠儘快確定瑞德西韋(remdesivir)作為2019冠狀病毒病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們也在努力迅速擴大該藥的生產規模,以滿足未來潛在的供應需求。我們認為,現階段討論任何強制許可或其他類型許可還為時過早。我們並未與監管部門就吉利德的生產供應成本或財務回報進行過任何的討論。」
可見,即便是強制許可也需要建立在臨床試驗成功,證明藥品確實安全、有效的基礎上。在瑞德西韋臨床試驗結果尚未揭曉時,討論這一問題還為時尚早。
仿製藥一致性評價: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是指對已經批准上市的仿製藥,按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分期分批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就是仿製藥需在質量與藥效上達到與原研藥一致的水平。
[1]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20-02-12/doc-iimxyqvz2128360.shtml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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