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病情允許,危險期過後,應及早進行肢體功能、言語障礙及心理的康復治療。
康復治療:若患者生命體徵平穩,應及早開始康復治療,可以顯著提高患者生活質量,減少後遺症。康復強度應該是個體化的,具體訓練強度標準:不應出現心慌氣短、頭痛頭暈等症狀(安全第一),可以出現有點累,但不出現明顯疲乏感覺為好(適度提高)。內容包括:(1)運動及平衡障礙的康復:床上良肢位保持訓練、體位轉移訓練、關節活動度訓練、日常動作訓練、步行訓練等;(2)感覺障礙的康復;(3)認知和情緒障礙的康復;(4)言語和交流障礙的康復;(5)吞咽障礙的康復;(6)尿便障礙的康復;(7)心肺功能障礙的康復;(8)繼發障礙的康復;(9)adl和生活質量的康復。
預防再發:腦出血的復發的因素包括:(1)可干預因素:高血壓、抗栓治療、生活方式等。可干預因素:(1)降壓治療能夠降低自發性腦出血復發風險,所有自發性腦出血患者均應控制血壓,長期將收縮壓控制在130mmhg以下,舒張壓在80mmhg以下是合理的。(2)生活方式改變對預防自發性腦出血復發很可能是有益的,包括避免每天飲酒超過2標準杯、戒煙、避免使用違禁藥品以及治療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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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出血後多久可以進行康復治療[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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