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醫生根據診斷標準、患者臨床表現和病理檢查結果及患者個人史、家族史進行診斷。
1.一般地,患者的心理行為模式會表現出一種人際關係、自我形象和情感不穩定並具有顯著衝突特點的模式,通常始於成年早期,存在於各種背景下。患者通常會表現為至少具有下列5項症狀:
人際交往模式表現出極端理想化和極端貶低化的交替變化特徵。
極力避免真正的或想像出來的被遺棄。
對自我形象或自我感覺不穩定的特徵。
至少在2個方面有潛在的自我損傷衝動(例如,消費、性行為、物質濫用、魯莽駕駛、暴食)。
反覆發生自殺行為、自殺姿態或威脅或自殘行為。
由於顯著的心境反應所致的情感不穩定(例如,強烈的發作性的煩躁,易激惹或是焦慮,通常持續幾個小時,很少超過幾天)。
慢性的空虛感。
不恰當的強烈憤怒或難以控制發怒(例如經常發脾氣、持續發怒、重複性鬥毆)。
短暫的與應激有關的偏執觀念或嚴重的分離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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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不穩定型人格障礙怎麼診斷[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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