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萬公款包養了7個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沒有一個人發現,沒想到,最後竟死在一個男人手裡,為什麼。
故事還得從湯蘭英這4.5萬元的來頭說起。
湯蘭英出生在1945年,在那個年代裡,一斤豬肉才8分錢,就算是公職人員每月的工資也不到5塊錢,4.5萬元在當是就如同一個天文數字一般,尋常人家是想都不敢想的。
湯蘭英家裡的經濟條件並不算富裕,這4.5萬元都是湯蘭英從1965年到1975年貪污而來。
1945年,國民經濟整體處於落後狀態,有人還吃不上飽飯。
在湯蘭英還小的時候,雖然家裡收入一般,但父母沒有讓湯蘭英受過什麼苦,跟大小姐一般寵愛,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只要湯蘭英一撒嬌,一吵鬧,就沒有她得不到的玩具衣服。就算是做錯了事情,只要一哭,父母就沒轍,立馬過來哄她。
父母這樣的溺愛,讓湯蘭英嬌生慣養,逐漸養成了愛慕虛榮、盲目攀比的習慣。
由於父母的寵愛,湯蘭英曾上過學。在當時來說,是少有的女性知識分子,而且湯蘭英長得十分漂亮,清純動人,各個用工單位都搶著要她,湯蘭英根本不愁沒有工作機會。
湯蘭英進入一個單位做會計,負責財務方面的工作。一開始,她一直安安分分地工作,不敢出一絲紕漏。
會計算是一份很體面的工作了,每個月都有2-3塊工資,完全夠一個人一個月的基本開銷。
可工作得越久,湯蘭英越覺得這點錢除了夠自己吃飯,根本不夠自己買衣服包包之類的奢侈品。
看著每天從手中流過嘩啦啦的錢,湯蘭英不禁動了心思。
湯蘭英一開始只敢幾分幾分的拿,等工資放了之後又補上了。
湯蘭英一直頻繁地挪用公款,一直都沒人發現,漸漸地膽子也大了起來,幾毛甚至幾塊地挪用。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湯蘭英挪用公款被發現了。
在父母的請求和關係下,單位只是讓她補上相應的款項就行,並沒有什麼懲罰,父母也沒有責怪她。
這是湯蘭英第一次意識到,原來就算是做錯了事情,也不一定要受到懲罰。
後來父母又給湯蘭英找了一家大銀行,讓湯蘭英去上班。
父母都幫湯蘭英打點好了關係,湯蘭英之前的流言醜聞一點都沒人知道。
湯蘭英既年輕貌美,又有文化見識,銀行裡面很多男同事都喜歡她。
雖然湯蘭英還沒有結婚的想法,但是這種被眾男人想眾星捧月般簇擁著感受,莫名讓人覺得舒服。
在工作了一段時間過後,湯蘭英又手癢了。這家銀行的流水比上一家單位的流水多得多了,經手的錢很多。
吸取了上一次的「經驗教訓」,湯蘭英提前和身邊的同事搞好關係,對上司也百般討好,甚至還學會了做假賬。
第一次挪用銀行的公款沒被發現之後,湯蘭英越來越上癮,挪用的次數更加頻繁。
湯蘭英拿著挪用的公款買包包衣服,每天做頭髮,請保姆......生活得甚是愜意。
隨著挪用金額越來越大,大到湯蘭英無法填補得上,湯蘭英不禁後怕起來。
可是開弓沒有回頭箭,往前也是死,退也是死,湯蘭英只能硬著頭皮繼續走下去。
湯蘭英出賣美色,跟上級、下級打好「關係」,但凡是湯蘭英拿來的文件,看都不看,直接就給簽字蓋章。
以至於在銀行裡面,湯蘭英想做多大的賬就做多大的賬,根本沒人理會。
挪用的公款沒地方花,湯蘭英就拿來包養情人,享受被男人簇擁的快樂。
湯蘭英用公款包養了7個情夫,但長期混在男人堆裡面,湯蘭英早就養成了喜新厭舊的習慣。
湯蘭英跟一個姓范的情夫提了分手,這情夫自然是無法接受的。為了報復湯蘭英,情夫拿著證據向縣裡舉報她貪污受賄。
這一舉報瞬間引起縣裡重視,經調查後發現,湯蘭英挪用公款竟然長達十年,數額高達4.5萬元。
那時是1975年,還有不少老百姓吃不上飽飯,這4.5萬元將近是一個人10多年的工資。
在調查期間,不少百姓就已聽聞此事,不能不給百姓一個交代。為了嚴懲湯蘭英,最終湯蘭英被判處死刑。
湯蘭英那時候才32歲,正值美好年華,不想就這麼死掉,但她多次上訴都被駁回。
1977年7月24日,宣判大會後,湯蘭英被押赴刑場,一聲槍響,就地正法。
死之前,她流下了後悔的眼淚。
人心不足蛇吞象,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
參考資料:
《紀實:36年前如東頭號美女巨貪湯蘭英被槍決》東方網。
- 政治問答
- 答案列表
美女貪官湯蘭英包養情夫的故事[朗讀]
上世紀60年代,荒淫無度的美女貪官湯蘭英,在家偷偷包養7個男人,最終被情夫告發。
湯蘭英出生在一個叫馬塘鎮的貧窮小鎮。
20世紀60年代,湯蘭英在家鄉的信用社找了一份工作。
因為當時馬塘鎮很窮,所以鎮上的信用社很小,信用社裡的人也很少,後來人員都陸續離開了,最後只留下湯蘭英在信用社裡工作。
每天算錢,又沒有人管,所以她就動了歪心思,而且惡念頭一起,就一發不可收拾。
況且信用社只有她一個人了,所以她自由操作的空間也很大。
她藉機貪污了鎮上信用社裡的錢,又通過偽造支票的方式撈取了不少。
結果也顯而易見,在那時鎮上的人家普遍情況是窮的連吃飯都是難題,可湯蘭英,不僅每天大魚大肉,還鋪張浪費。
那她這明擺著的奢靡,就沒有引起別人的關注麼?當然不是。
當時知道湯蘭英有錢的人都知道湯蘭英為什麼有錢,因為湯蘭英的貪污手段可以說是擺在明面上的。
她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就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去勾引上面的機關領導。
有了這些被湯蘭英美色所惑的機關領導,她的貪污行為自然有人替她遮掩。
但其實湯蘭英已經是有夫之婦了,但她為了自己能有錢可貪,還是毫不顧忌。
領導的包庇,也讓湯蘭英行事更加猖狂無忌。
在那個吃一頓飯只需要幾分錢的年代,湯蘭英足足貪墨了有4萬元之多。
除了貪錢湯蘭英還好男色,所以她除了明目張胆、樂此不疲的給自己老公戴綠帽子之外。還做了很多荒唐事。
其中為人所周知的就是她養情人,還在家裡養,還養了7個!她荒淫無度是在當時出了名的。
不過湯蘭英自己也知道人言可畏,上面有人幫她擔著了,但是下面也不能鬧出事兒,不然一查肯定完蛋。
所以她除了會討好領導之外,還會不時給鎮上的居民一些好處。所謂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鎮上的人看自己占到了便宜,自然也就選擇對湯蘭英的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湯蘭英本想著自己上下都維持好關係,做的那些事兒就不會有人發現啊啊,沒想到有一天她眾多情夫中的一人會出賣她。
其實當時是兩人起了爭執,情夫也是一時氣不過,才決定去縣裡舉報湯蘭英貪污的。
接到舉報,縣裡的領導也異常重視,經取證調查,然後逮捕了湯蘭英。
後經過長時間的搜查取證,鐵證面前也由不得湯蘭英狡辯抵賴,最終認罪伏法。
其實權和錢,沒有人會不愛,但是我們不能被錢權迷了眼,走錯了路。
湯蘭英出生在一個叫馬塘鎮的貧窮小鎮。
20世紀60年代,湯蘭英在家鄉的信用社找了一份工作。
因為當時馬塘鎮很窮,所以鎮上的信用社很小,信用社裡的人也很少,後來人員都陸續離開了,最後只留下湯蘭英在信用社裡工作。
每天算錢,又沒有人管,所以她就動了歪心思,而且惡念頭一起,就一發不可收拾。
況且信用社只有她一個人了,所以她自由操作的空間也很大。
她藉機貪污了鎮上信用社裡的錢,又通過偽造支票的方式撈取了不少。
結果也顯而易見,在那時鎮上的人家普遍情況是窮的連吃飯都是難題,可湯蘭英,不僅每天大魚大肉,還鋪張浪費。
那她這明擺著的奢靡,就沒有引起別人的關注麼?當然不是。
當時知道湯蘭英有錢的人都知道湯蘭英為什麼有錢,因為湯蘭英的貪污手段可以說是擺在明面上的。
她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就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去勾引上面的機關領導。
有了這些被湯蘭英美色所惑的機關領導,她的貪污行為自然有人替她遮掩。
但其實湯蘭英已經是有夫之婦了,但她為了自己能有錢可貪,還是毫不顧忌。
領導的包庇,也讓湯蘭英行事更加猖狂無忌。
在那個吃一頓飯只需要幾分錢的年代,湯蘭英足足貪墨了有4萬元之多。
除了貪錢湯蘭英還好男色,所以她除了明目張胆、樂此不疲的給自己老公戴綠帽子之外。還做了很多荒唐事。
其中為人所周知的就是她養情人,還在家裡養,還養了7個!她荒淫無度是在當時出了名的。
不過湯蘭英自己也知道人言可畏,上面有人幫她擔著了,但是下面也不能鬧出事兒,不然一查肯定完蛋。
所以她除了會討好領導之外,還會不時給鎮上的居民一些好處。所謂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鎮上的人看自己占到了便宜,自然也就選擇對湯蘭英的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湯蘭英本想著自己上下都維持好關係,做的那些事兒就不會有人發現啊啊,沒想到有一天她眾多情夫中的一人會出賣她。
其實當時是兩人起了爭執,情夫也是一時氣不過,才決定去縣裡舉報湯蘭英貪污的。
接到舉報,縣裡的領導也異常重視,經取證調查,然後逮捕了湯蘭英。
後經過長時間的搜查取證,鐵證面前也由不得湯蘭英狡辯抵賴,最終認罪伏法。
其實權和錢,沒有人會不愛,但是我們不能被錢權迷了眼,走錯了路。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