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我媽說,貝貝離婚了。
貝貝和我一個村的,年齡跟我一般大,她是我兒時最好的玩伴。
還記得我們6歲那年夏天,我和她一起去摘蓮蓬,池塘里水很深,我不敢去摘,她一邊讓我拉著她,一邊身子往水中間探,企圖把離我們最近的那一顆蓮蓬摘到。
6歲的小朋友能有什麼力氣呢?就在她身體往水中探的那一剎那,我們同時掉進水裡。
我離岸邊近,抓著地上的草自己爬了上來,回頭一看,她已經滑到幾米開外,只露出一個頭。
我拚命大喊「貝貝掉池塘里了」,不遠處山坡上一個干農活的大娘一個箭步衝下來,我回頭看,水面上已經沒有貝貝的身影了。
大娘跳進去在我手指的地方一把撈起貝貝,索性我倆除了受點驚嚇,並無大礙。
就這樣,經過這次「過命」的交情,我和她的「革命友情」更加堅定了。
直到他們一家在她8歲那年搬到城裡去,後來我就幾乎沒再見過她。
聽我媽說,她大二那年暑假她在一家奶茶店兼職的時候遇到了她的老公,也是她的初戀。一個廣東農村的小伙子,初中文化,家裡兄弟姐妹五個。
再後來,不顧她父母的反對,大學也不念了,執意要結婚。
結婚以後,貝貝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生的時候屬於早產,寶寶在保溫箱待了一個月,小伙子拿不出錢,公婆也只來看了一次就再沒露過面。寶寶住院的錢還是貝貝媽出的。
寶寶出院後,小伙子以他父母身體不好為由,讓貝貝一個人帶娃。可雙胞胎本就難帶,做什麼都是雙份,貝貝又那么小,就像一個大小孩帶兩個小小孩。
小伙子熱戀時的體貼隨著雙胞胎的出生很快就淡化了。他嫌棄貝貝依然松垮的肚皮和妊辰紋,抱怨孩子整天哭鬧,那段時間,兩人天天有吵不完的架。
後來,他提出讓貝貝帶著雙胞胎回娘家。貝貝回去了,兩人的聯繫就迅速減少,有時候好幾天都不見小伙子主動聯繫貝貝。
貝貝帶著孩子無法工作,小伙子剛開始會零零散散打一點錢回來,但對於寶寶的日常開銷簡直是杯水車薪,可以說,一直是貝貝媽在貼補。
後來,小伙子乾脆一分不給,直言:反正你在你媽家吃穿不愁,也用不到錢,我的工資我自己開銷還不夠呢?
就這樣一年多,小伙子也不主動來看,也不說要接回去,電話也越來越少。貝貝終於想起要離婚了。
但離婚也不輕鬆,小伙子以雙胞胎為要挾,要貝貝給他20萬,否則絕不離婚。
後來互相糾纏了差不多兩年,總算離婚了,但也是身心俱疲。
這些都是貝貝媽回老家祭祖的時候,跟我媽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的。
我媽不解:這小伙子沒學歷,工作不好,家庭也不好,貝貝怎麼就非他不嫁呢?
貝貝媽嘆口氣,說:丫頭太傻了,那男孩每天早上給她帶一籠包子說幾句甜言蜜語就認定他對自己好,我苦口婆心勸她,聽不進去啊!
年輕人總是喜歡愛情至上,尤其是年輕女孩,總是抱著拯救一個男人的心態愛心泛濫。殊不知,這種行為往往會將自己推入萬劫不復之地。
同情男人是一個女人災難的開始。
不要妄想做那個讓浪子回頭的聖者。
談戀愛永遠不要看對方對你有多好。對一個人好,太簡單了,如果可以,他可以隨時對每一個人好。
世界上最沒有理由,也最沒有保障的就是感情。
更何況,很多時候,我們根本分不清什麼才是真正的對你好。你以為叫你一句「寶貝」就是對你好,不讓你在生理期吃冰就是對你好?這樣的「好」太簡單了,根本不費吹灰之力。
怎麼能因為這些廉價又膚淺的「好」就搭上自己呢?
分手見人品,感情淡漠才是一個人露出真面目的時候。
所以,寧願找一個人品好的人,而不是一個僅僅對你好的人。人品好的人,即使感情不再,但基於他本身的三觀和責任感,他會盡最大可能降低對對方的傷害,做到體面。
而人品不好的人,熱戀的時候表現得有多愛,分手的時候就能有多卑鄙。
所以你會發現,人生的另一半如果錯了,往後餘生每一步都是錯。你會常嘗盡人世間苦楚,取捨兩難。
相貌和財富都不是那麼重要,人要的是人品,責任和擔當,以及原生家庭刻在骨子裡的三觀和教養。
所以選擇和誰結婚真的是不一樣。
有的人進入你的生命里,會讓你覺得人間值得,會成為你的光。
而有的人會把你的光全部熄滅,讓你變得面目可憎,自己都討厭自己,活成自己最看不起的模樣。
特別是以後有了孩子,想斷都斷不了,就算千辛萬苦斷了,也得褪你一層皮。
所以人可以沒有作為,但一定要人間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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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一個男人對你好而愛他[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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