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巡視員是《新公務員法》明確的一種較高的公務員職級,原則上沒有行政級別,只享受副廳級經濟待遇。但是由於新公務員剛實施3年多一點,職級並行和套改也需要嚴密的新老銜接。所以,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前幾年的二級巡視員的行政級別,若是由原來的副巡視員套改而來,此時的行政級別為副廳級,為省管幹部;若是由一級調研員晉升而來,此時其沒有行政級別,為廳管幹部。具體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由副巡視員套改的二級巡視員,行政級別為副廳級,屬於副廳級非領導職務,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
2019年6月份之前,省廳機關的副巡視員,屬於副廳級非領導職務,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級別高於正處級,一般情況下列入廳領導序列,分管1-2個科室,有潛力的或者受到廳領導器重的,還會進入廳領導班子,擔任廳黨組成員,下面的人見到副巡視員都稱呼「xx廳」。副巡視員,可以享受參閱一定級別的密級文件、參加全省副廳級幹部會議、參與本廳大項事務決策等政治待遇,可以享受擁有副廳級幹部獨立辦公室、乘坐高鐵一等座或者飛機頭等艙、帶隊檢查下屬單位工作等工作待遇,可以享受副廳級幹部的經濟待遇(除去職務工作)。2019年6月份,全國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省廳機關副巡視員套改為二級巡視員,套改後不改變幹部管理權限,不改變幹部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經濟待遇。
因此,由副巡視員套改的二級巡視員,仍然還是省管幹部,仍然享受副廳級非領導職務的一切待遇。
第二種情況: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實行後晉升的二級巡視員,屬於副廳級待遇職級,原則上沒有行政級別,不享受政治待遇
2019年6月份之後,全國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二級巡視員由一級調研員晉升而來。按照新的公務員法和職務職級並行規定,由一級調研員晉升的二級巡視員,只享受副廳級的工資待遇,不享受副廳級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不能參與一定權限的文件,不能乘坐高鐵一等座,幹部管理權限仍屬於廳黨組,編制在機關處室內部。
由於2019年6月份之後晉升的二級巡視員編制在機關處室,部分人認為處長可以管理二級巡視員,可以安排二級巡視員工作。其實不然,能夠晉升二級巡視員的,絕大多數擔任過處長,甚至是經歷資深的處長,或者是某一方面的專家,晉升為二級巡視員後,雖然不再擔任處長,但從業務素質、管理能力、綜合素養上來說,他們都是難得的人才,廳里很多業務工作也得倚重他們出謀劃策、把關審核。因此,對2019年6月份之後晉升的巡視員,大多數省廳機關一般安排他們協助副廳長管理1-2個處室,擁有工作指導權,但是沒有簽字權和決定權。被協助管理的處室,很多業務工作也得請示二級巡視員。
第三種情況:廳級領導職務轉非改任的二級巡視員,屬於副廳級非領導職務,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
這種情況又有兩種區分:
①接近退休的副廳級領導職務轉非改任的二級巡視員,其行政級別為副廳級。絕大多數58歲以上的接近退休年齡的副廳級領導職務,都會轉非改任二級巡視員,退休前再伺機晉升為一級巡視員。這種情況的二級巡視員,並不因為轉非而改變幹部管理權限,還是屬於省管幹部,可以享受基本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經濟待遇,有的還繼續擔任廳黨組成員。
②廳級領導職務非正常情況下轉非改任的二級巡視員,其行政級別也為副廳級。一些廳級領導或是因為違規違紀,或者工作不力發生較大負面影響生,或者因為身體原因,從廳級領導職務轉非改任為二級巡視員。這種情況的二級巡視員,還是屬於省管幹部,同樣享受基本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經濟待遇,有的還繼續擔任廳黨組成員。
綜上同屬於二級巡視員,管理權限不一樣,行政級別不一樣,屬於省管幹部的二級巡視員,除了工資待遇外,還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屬於廳管幹部的二級巡視員,除了工資待遇之外,原則上不享受政治待遇,但因為其豐富的工作經驗、較強的業務能力,受到領導器重,可能會安排協管1~2個處室,還會參加領導決策會議,有一定的政治待遇。
無論怎麼樣,千萬不要把二級巡視員不放在眼裡,因為他們大多是資深處長晉升而來,不僅精通業務工作,而且深諳機關事務,下一步極有可能提拔為副廳實職,或者交流到地級市擔任副市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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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巡視員是什麼行政級別[朗讀]
我們國家的行政級別從高到低排序是。
1.國家級:正國級(如中央政治局常委)、副國級(如副總理、國家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等)。
2.部級:正部級(如國家部委的部長、省委書記、省長)、副部級(如國家部委的副部長、副省長等)。
3.廳級:正廳級(如國家部委的司長、省直部門的廳長、地級市市委書記、市長等);副廳級(如國家部委的副司長、省直部門的副廳長、地級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等)。
4.處級:正處級(如縣委書記、縣長,還有國家部委和省直部門的處長等等);副處級(如縣委常委、副縣長等等)。
5.科級:正科級(如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等);副科級(副鄉長等)。
6.科員。
題目中說的二級巡視員相當於正廳級,但是沒有實職。
1.國家級:正國級(如中央政治局常委)、副國級(如副總理、國家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等)。
2.部級:正部級(如國家部委的部長、省委書記、省長)、副部級(如國家部委的副部長、副省長等)。
3.廳級:正廳級(如國家部委的司長、省直部門的廳長、地級市市委書記、市長等);副廳級(如國家部委的副司長、省直部門的副廳長、地級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等)。
4.處級:正處級(如縣委書記、縣長,還有國家部委和省直部門的處長等等);副處級(如縣委常委、副縣長等等)。
5.科級:正科級(如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等);副科級(副鄉長等)。
6.科員。
題目中說的二級巡視員相當於正廳級,但是沒有實職。
二級巡視員有兩個概念,一個仍享受副廳級的政治待遇,一個只享受副廳的經濟待遇。不管是哪種情況,千萬別把二級巡視員不當廳級幹部來對待。
一、二級巡視員的概念
2019年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前,公務員分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其中非領導職務區分八個層級,從高到低分別是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按照幹部層級歸口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副巡視員就是除巡視員外非領導職務最高職務。彼時的非領導職務除了不能享受領導職務的分工、領導崗位津貼等待遇外,其他領導職務該有的待遇它都可以享受。
2019年6月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後,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全部改套職級,從八個層級擴展到十二個等級,其中廳級待遇有兩個職級,分別是一級巡視員和二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就是對應原來的副巡視員。
二、二級巡視員的級別
一般認為,二級巡視員拿副廳級經濟待遇,因此行政級別是副廳級。這其實是一種誤區。
二級巡視員性質分兩種:
一種是由原來的副巡視員套改而來,原來副巡視員是省管幹部,享受副廳級非領導職務的行政、工作待遇,套改後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不改變幹部管理權限,因此仍是省管幹部,享受相應的職務待遇。這種性質的二級巡視員說起行政級別是副廳級沒有問題。
另外一種就是由原來的一級調研員晉升而來的。一級調研員任職滿四年後按規定可以晉升二級巡視員,晉升後可以享受副廳級的工資待遇,但其行政待遇、工作待遇仍按其實職執行。比如處長兼任二級巡視員,那麼其除了工資拿副廳待遇外,其他的閱文、參會、工作職權等等仍以處長為標準執行。二級巡視員不兼任正處實職的,也不會像其他副廳級幹部那樣參與分工管理,僅僅是享受經濟待遇。
前一種性質的二級巡視員多數已經晉升一級巡視員或者退休,因此現存二級巡視員絕大多數都是由一級調研員晉升而來。這種性質的二級巡視員本質上是廳管幹部,而不是省管幹部;是職級,而不代表行政級別。
三、特別提醒:千萬別把二級巡視員不當廳級領導
理論上,作為廳管幹部,二級巡視員不僅要接受副廳級幹部的領導,還需要接受其他正處實職的指揮。然而實際上正處級領導真能指揮二級巡視員嗎?
顯然不能。不僅不能,單位中絕大多數同事還要給予充分的尊重,把他當作副廳級領導來對待。這與當下各單位對二級巡視員的使用有關。
1、如果二級巡視員不兼任正處實職,很多單位都會給予二級巡視員一定的職權或分工,比如協助副廳長分管某幾項工作,或者直接負責某項具體工作,這意味著涉及具體的工作,相關的處長實際上還要接受二級巡視員的領導,聽從他的工作安排。
2、如果年齡不大,一級調研員晉升二級巡視員後,有很大機率直接轉副廳實職,成為一眾正處級領導的頂頭上司,這也是很多正處級領導不敢小覷二級巡視員的原因所在。
3、不管有沒有後續發展空間,二級巡視員都是從老資格的正處級領導晉升而來的,是單位的老資格,地位在單位根深蒂固,而且多半還會協助領導負責一些工作,種種厲害關係的存在讓正處級領導不得不小心對待,不管心裡怎麼想,表面上至少要給予對方足夠的尊重,把他當領導來對待。
一、二級巡視員的概念
2019年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前,公務員分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其中非領導職務區分八個層級,從高到低分別是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按照幹部層級歸口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副巡視員就是除巡視員外非領導職務最高職務。彼時的非領導職務除了不能享受領導職務的分工、領導崗位津貼等待遇外,其他領導職務該有的待遇它都可以享受。
2019年6月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後,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全部改套職級,從八個層級擴展到十二個等級,其中廳級待遇有兩個職級,分別是一級巡視員和二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就是對應原來的副巡視員。
二、二級巡視員的級別
一般認為,二級巡視員拿副廳級經濟待遇,因此行政級別是副廳級。這其實是一種誤區。
二級巡視員性質分兩種:
一種是由原來的副巡視員套改而來,原來副巡視員是省管幹部,享受副廳級非領導職務的行政、工作待遇,套改後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不改變幹部管理權限,因此仍是省管幹部,享受相應的職務待遇。這種性質的二級巡視員說起行政級別是副廳級沒有問題。
另外一種就是由原來的一級調研員晉升而來的。一級調研員任職滿四年後按規定可以晉升二級巡視員,晉升後可以享受副廳級的工資待遇,但其行政待遇、工作待遇仍按其實職執行。比如處長兼任二級巡視員,那麼其除了工資拿副廳待遇外,其他的閱文、參會、工作職權等等仍以處長為標準執行。二級巡視員不兼任正處實職的,也不會像其他副廳級幹部那樣參與分工管理,僅僅是享受經濟待遇。
前一種性質的二級巡視員多數已經晉升一級巡視員或者退休,因此現存二級巡視員絕大多數都是由一級調研員晉升而來。這種性質的二級巡視員本質上是廳管幹部,而不是省管幹部;是職級,而不代表行政級別。
三、特別提醒:千萬別把二級巡視員不當廳級領導
理論上,作為廳管幹部,二級巡視員不僅要接受副廳級幹部的領導,還需要接受其他正處實職的指揮。然而實際上正處級領導真能指揮二級巡視員嗎?
顯然不能。不僅不能,單位中絕大多數同事還要給予充分的尊重,把他當作副廳級領導來對待。這與當下各單位對二級巡視員的使用有關。
1、如果二級巡視員不兼任正處實職,很多單位都會給予二級巡視員一定的職權或分工,比如協助副廳長分管某幾項工作,或者直接負責某項具體工作,這意味著涉及具體的工作,相關的處長實際上還要接受二級巡視員的領導,聽從他的工作安排。
2、如果年齡不大,一級調研員晉升二級巡視員後,有很大機率直接轉副廳實職,成為一眾正處級領導的頂頭上司,這也是很多正處級領導不敢小覷二級巡視員的原因所在。
3、不管有沒有後續發展空間,二級巡視員都是從老資格的正處級領導晉升而來的,是單位的老資格,地位在單位根深蒂固,而且多半還會協助領導負責一些工作,種種厲害關係的存在讓正處級領導不得不小心對待,不管心裡怎麼想,表面上至少要給予對方足夠的尊重,把他當領導來對待。
你好,很多朋友將二級巡視員視為「副廳級」幹部,這其實是不準確的。實際上,二級巡視員是享受副廳級生活待遇的正處級幹部,其行政待遇、工作待遇仍然執行正處級的標準。
首先,介紹一下二級巡視員的基本概念。
2019年6月1日,新《公務員法》開始施行,全新的「職級」取代了之前的「非領導職務」
目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4等12級,從高到低分別是:
1、一級、二級巡視員。
2、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調研員。
3、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
4、一級、二級科員。
其中,二級巡視員僅次於一級巡視員,已經是很高的職級序列了。
其次,介紹一下職級的基本概念。
很多體制外的朋友不理解「職級」的概念,將「職級」視作一種「領導職務級別」,將二級巡視員稱為副廳級幹部,這其實是錯誤的。
《公務員法》及《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明確指出,職級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是區別於領導職務級別的另一種等級序列。
舉個例子,職級以「員」為後綴,而領導職務大多以「長」為後綴,如廳長、局長、處長、科長、鎮長等等。
職級僅體現生活待遇,只是用來確定公務員「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權力、義務,沒有相應的行政待遇、工作待遇。
然後,介紹一下二級巡視員的來源。
根據規定,想要晉升二級巡視員,必須擔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而一級調研員有兩種來源,一種是正處級幹部晉升一次職級,一種是副處級幹部晉升多次職級。
值得注意的是,職級不是遞升的,不會到點就提,而是選升的,達到任職年限的一級調研員未必就能晉升。
以省廳為例,能晉升二級巡視員的一級調研員只是少數,會面臨非常激烈的競爭。
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只有擔任過正處職的一級調研員才有機會晉升二級巡視員;而擔任過副處職的會止步於一級調研員,不可能晉升二級巡視員。
簡單來說,省廳中的二級巡視員肯定當過處長,而且是資歷很深的處長。
但是,省廳中的二級巡視員沒有擔任過副廳級領導職務(不討論改革過渡期的特殊情況)。
最後,介紹一下二級巡視員的待遇。
目前,公務員的待遇主要有「行政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等等。
對於省廳的二級巡視員來說,享受副廳級幹部的生活待遇,工資、養老、醫療、住房等待遇和副廳長是同一層級的。
僅以「工資中的職務工資」為例,二級巡視員是2970元/月,明顯高於正處級職務的2410元/月,接近於副廳級職務的3150元/月。
同時,二級巡視員的車補標準、醫療報銷比例、住院病房標準都和副廳長相同。
但是,二級巡視員僅享受正處級的行政待遇、工作待遇。
剛才講到了,二級巡視員擔任過正處級領導職務,沒有擔任過副廳級領導職務。
哪怕處長職級晉升到二級巡視員,其領導職務級別還是止步於正處級,依然是省廳的中層幹部、廳管幹部,不屬於廳領導,不能分管處室,向處室布置工作。
因此,二級巡視員不是其他處長的上級領導,不能指揮其他處長,雙方是平等的關係。
同時,二級巡視員的辦公室面積與處長一樣,是18㎡,低於副廳長的24㎡;至於「出差交通工具、出差住宿」等工作待遇,也和處長一樣,與副廳長相去甚遠。
綜上所述,二級巡視員不是副廳級職務,而是正處級幹部晉升的職級,享受正處級的行政待遇、工作待遇,以及副廳級的生活待遇。
首先,介紹一下二級巡視員的基本概念。
2019年6月1日,新《公務員法》開始施行,全新的「職級」取代了之前的「非領導職務」
目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4等12級,從高到低分別是:
1、一級、二級巡視員。
2、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調研員。
3、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
4、一級、二級科員。
其中,二級巡視員僅次於一級巡視員,已經是很高的職級序列了。
其次,介紹一下職級的基本概念。
很多體制外的朋友不理解「職級」的概念,將「職級」視作一種「領導職務級別」,將二級巡視員稱為副廳級幹部,這其實是錯誤的。
《公務員法》及《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明確指出,職級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是區別於領導職務級別的另一種等級序列。
舉個例子,職級以「員」為後綴,而領導職務大多以「長」為後綴,如廳長、局長、處長、科長、鎮長等等。
職級僅體現生活待遇,只是用來確定公務員「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權力、義務,沒有相應的行政待遇、工作待遇。
然後,介紹一下二級巡視員的來源。
根據規定,想要晉升二級巡視員,必須擔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而一級調研員有兩種來源,一種是正處級幹部晉升一次職級,一種是副處級幹部晉升多次職級。
值得注意的是,職級不是遞升的,不會到點就提,而是選升的,達到任職年限的一級調研員未必就能晉升。
以省廳為例,能晉升二級巡視員的一級調研員只是少數,會面臨非常激烈的競爭。
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只有擔任過正處職的一級調研員才有機會晉升二級巡視員;而擔任過副處職的會止步於一級調研員,不可能晉升二級巡視員。
簡單來說,省廳中的二級巡視員肯定當過處長,而且是資歷很深的處長。
但是,省廳中的二級巡視員沒有擔任過副廳級領導職務(不討論改革過渡期的特殊情況)。
最後,介紹一下二級巡視員的待遇。
目前,公務員的待遇主要有「行政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等等。
對於省廳的二級巡視員來說,享受副廳級幹部的生活待遇,工資、養老、醫療、住房等待遇和副廳長是同一層級的。
僅以「工資中的職務工資」為例,二級巡視員是2970元/月,明顯高於正處級職務的2410元/月,接近於副廳級職務的3150元/月。
同時,二級巡視員的車補標準、醫療報銷比例、住院病房標準都和副廳長相同。
但是,二級巡視員僅享受正處級的行政待遇、工作待遇。
剛才講到了,二級巡視員擔任過正處級領導職務,沒有擔任過副廳級領導職務。
哪怕處長職級晉升到二級巡視員,其領導職務級別還是止步於正處級,依然是省廳的中層幹部、廳管幹部,不屬於廳領導,不能分管處室,向處室布置工作。
因此,二級巡視員不是其他處長的上級領導,不能指揮其他處長,雙方是平等的關係。
同時,二級巡視員的辦公室面積與處長一樣,是18㎡,低於副廳長的24㎡;至於「出差交通工具、出差住宿」等工作待遇,也和處長一樣,與副廳長相去甚遠。
綜上所述,二級巡視員不是副廳級職務,而是正處級幹部晉升的職級,享受正處級的行政待遇、工作待遇,以及副廳級的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