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的辦事機構是社會團體內部設立的承辦社會團體日常事務的機構,是社會團體執行機構的日常工作部門,如辦公室、秘書處、財務部、宣傳部等。
社會團體辦事機構備案,網上填報通過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社會團體辦理辦事機構設立備案,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社會團體辦事機構備案表》(編號:09),按照要求籤字並加蓋印章。經審查同意後,可以刻制印章。
(2)社會團體辦理辦事機構註銷備案,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社會團體辦事機構註銷申請表》(編號:10),按照要求籤字並加蓋印章。經審查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交回印章,領取同意註銷備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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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辦事機構備案要提交哪些材料[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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