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的類型主要有;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設立的作為事業單位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內設但同時也向社會開放承接檢驗業務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以及並不隸屬於某一部門、某一單位,而是作為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從目前情況看,作為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數量還較少,但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角度看,作為社會中介機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將會增多,並且將成為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主體。現有的作為政府部門所屬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將會有相當一部分逐步與所屬部門脫鈎,成為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與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不同,由於產品質量認證是改革、開放特別是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後逐步發展起來的,因此,從事產品質量認證的機構大多數都屬於社會中介機構。
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事產品質量檢驗、認證的社會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設立,不得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存在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益關係。這裡講的不得存在隸屬關係,是指屬於社會中介機構的檢驗、認證兩類機構不得與行政機構或其他國家機關有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其他利益關係」主要是指表現於經濟方面的或者以其他形式表現的直接影響雙方利益的關係。產品質量法作出這一規定,是為了保證作為中介機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的獨立性、公正性,不能依附於行政機關的權力從事產品質量檢驗、認證活動。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也不應違法干預獨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檢驗和認證活動。修改後的產品質量法關於從事產品質量檢驗、認證的中介機構的規定,具有現實意義和前瞻性,符合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 生活問答
- 答案列表
產品質量法對從事產品質量檢驗、認證的社會中介機構有什麼特別規定[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