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很多個離婚了女人,才40多歲就都不願意再找了,女人離了婚很多不願意再婚了。
我一個同事更絕,她說如果從頭再來,不做誰的妻,也不當誰的媽,她說了,結婚前你是媽媽的小棉襖,再不濟就是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結婚後,一個人帶娃,一個人做全家的飯,完了全職說你不掙錢,掙錢嫌棄你不顧家。
和公婆同住讓孩子爸干點活跟虐待了他一樣,一吵架全家人對付你一個外姓的。
女人結婚圖啥?賭贏了會幸福,輸了會一地雞毛,有些會沒了半條命。
如今嫁人不是兩個人重新過日子,而是一個女人要想盡辦法融入一個新的大家庭,忍氣吞聲的活著到最後才發現,你永遠是那個外人。
如果我離婚了,我也選擇自己帶孩子過不再婚,我覺得真沒必要,因為既然選擇離婚了,就因為過的不幸福,難道換一個連孩子爸都不是親生的了,就會幸福嗎?何必在跳去另一個火坑呢?自己有能力,自己帶孩子,養活自己就挺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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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人還願意再找嗎[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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