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的快餐店剛經營半年就倒閉了,她說轉讓不出去送一套桌子給我,免得丟了浪費。我去到店裡搬桌子,她老公說讓我給100元,我默默地付了100元給他,回來越想越難受。
我和閨蜜從小學一年級同班到初二,是從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上學時期經常一起玩一起睡,感情就像親姐妹一樣無話不談。去年她跟老公一起開了家快餐店,在裝修時在還向我借了10000元。
開業的時候我還去給她招呼了幾天客人,說實話閨蜜老公的廚藝很好,炒的菜也很受顧客喜愛,總體來說生意是挺好的。問題就是她老公覺得做快餐店太累了,每天凌晨五點就要起床去採購菜和肉,晚上十點才搞好衛生關店回家休息。
閨蜜很想繼續經營下去,奈何老公實在是不想繼續了,請人又覺得人工費貴,怕養不起工人,索性就關店了。她說掛了一個月的轉讓,都沒人來接手,在店裡耗著也不是事,這幾天就把東西搬走,有人要的就送人,沒人要的就丟了,她說剛好你家的飯桌也舊了,你就來搬個回家吧。
今天下班我就請個三輪車趕過去她店裡,閨蜜說你就挑一套搬走吧,一張桌子四個凳子。聽她說我就下手搬上車了,這時她老公走過來說給100元吧,我開門做生意的總不能免費給了你。我默默地從口袋裡摸了100元給他,頭也不回地就叫三輪車司機開車走人了。
回到家我越想越生氣,不是難受那100元,而是我覺得被人落了面子,說好的免費送,我才過去拿的,結果搞得自己鬧了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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