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籌全區數據資源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數據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數據資源和電子政務發展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對數據資源管理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二)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制定數據資源採集、存儲、使用、開放、共享等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
(三)深化數字化改革,落實支撐數字化改革相關的信息系統建設任務,服務支撐黨政機關整體智治、數字政府、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法治等各領域數字化改革。
(四)負責全區基礎資料庫、政務數據和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台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項目、應用、數據、組件、雲資源的目錄製定、歸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開放。
(五)負責指導和推動公共數據研究和應用工作,推進數字資源在各領域的開發應用,促進全區大數據產業發展。
主要職責:
1.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應用工作。
2.組織制定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應用等標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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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管理局到底是做什麼的[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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