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差點離婚了。
離婚前,我年長10多歲的好朋友跟我說了一段話,讓我瞬間清醒了。我的好朋友說孩子都已經生了,你還離啥婚?自己的家跟孩子都不要,我們再去撿別人不要的家跟孩子。
自己的孩子都不照顧,我們要跑到別人家裡面去照顧別人的孩子嗎?那到最後你換來換去,你發現也沒多大的價值,反倒落了後媽的稱呼。
還有離婚後,男人同樣需要出去賺錢的,他就照顧不了家裡的老人跟孩子了,留下來也沒任何經濟來源支撐生活開銷。如果再找一個,你就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到別人的女人手上嗎?女人離婚後,我們還會鬧一個拋夫棄子的名聲不說,去娘家是客人,去了婆家又無路了。最後我們是無家可歸的人。年輕的時候,你可能覺得無所謂的態度,有漂亮年輕的資本,可是到老了你就知道,孩子生不養死不葬,那你娘家又葬不盡婆家又不讓,不離婚。你覺得你是一個可憐的女人。其實離了婚,到老你依然是一個可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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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女人好嗎[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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