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在政協工作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他們通常擔任以下職務: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市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省、自治區所轄地、州、盟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縣(縣級市)、區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
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的提出一般有四種形式:一是政協委員可以個人名義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政協全體會議期間,可以界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提案;三是參加政協的各黨派、人民團體可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提出提案;四是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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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都幹啥?提案怎麼提[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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