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關注和保護文化遺產,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因此設立了文化遺產日。
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源自文化遺產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文化建設重要主題之一,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和戰略遠見。目的是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關注和保護文化遺產,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什麼是文化遺產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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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設立文化遺產日[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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