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兵種司令員。
軍改以後,我軍劃分的五大兵種,分別是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這些兵種的軍事主官也就是司令員,一般都是正戰區級別,其基準軍銜為上將,比如,我軍陸軍司令員是李橋銘上將、空軍司令員是常丁求上將。
二、各戰區司令員。
軍改後,我軍改原來的軍區制為戰區制,五大戰區的軍事主官司令員也都是正戰區級別,其基準軍銜同樣為上將,比如,東部戰區司令員是林向陽上將、南部戰區司令員是王秀斌上將。
三、集團軍、省軍區、各兵種基地司令員。
各戰區下屬的集團軍、各省級行政區的軍區以及各兵種的基地這些部隊的司令員一般為正軍級,其基準軍銜為少將,也有部分高配中將,其中省軍區司令員一般同時兼任所駐省的省委常委。
四、軍分區、警備區司令員。
各設區市的軍分區和警備區的司令員一般為副軍級或正師級,其基準軍銜為大校,部分副省級城市軍分區或警備區司令員配少將軍銜。
所以,雖然都是司令員,但是隨著部隊建制的不同,軍銜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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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員的軍銜劃分[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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