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單位是指危險化學品企業中需要進行斷路作業的屬地單位。
2.作業單位是指實施斷路作業的單位,如承包商等。
3.作業負責人是指斷路作業實施單位的現場負責人。
4.監護人是指作業申請單位安排且經過危化品企業內部監護人安全培訓合格,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監護資格證)的人員。辦理斷路安全作業票時,應填寫其安全培訓合格證(監護資格證)證號。
5.安全措施應由申請單位逐項確認簽名。
6.安全交底人是指申請單位負責破土作業的現場負責人。
7.接受安全交底人是指從事斷路作業的所有人員、作業負責人、監護人。
8.審核、審批斷路安全作業票時,應填寫同意作業的意見並簽名,時間填寫到分鐘。
9.斷路作業實施時間,可以按斷路作業項目的一個周期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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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路安全作業票的填寫和審批註意事項[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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