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法考」)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簡稱「司考」)。那麼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什麼歷史呢?感興趣的網友們,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建設。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能力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從源頭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試製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著眼於推進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出「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2015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同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意見》,明確將現行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
2、2017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明確了法律職業人員考試的範圍、規定了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增加了有關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情形等,定於2018年開始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為組織實施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提供了法律依據。
3、2018年4月底,司法部發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作為我國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第一部規章,明確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組織實施、違紀處理、資格授予管理等內容。6月8日,考試公告發布,考試方式、考試內容都有了很大的變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吸收了原司法考試的有益做法,同時根據新制度的定位做了一系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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