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大概過1年後我又結婚,和現在的老公已經相處了近10年,我來說說前任和現任不一樣的感覺。
第一任老公是因為感情而結婚,也因為感情而離婚,他長得帥,是很多女孩子喜歡的類型。結婚後管他管的比較緊,如果他下班沒有及時回家,心裡就很不開心,希望他天天陪著我,時時在身邊,為此我們經常吵架。後來他去廣州打工,為了跟他在一起,1年後我也辭了工作追隨著他,再後來他又離開廣州去了深圳,我因為廣州的工作比較穩定沒有跟過去,儘管我們在一起經常吵架,但是只要他不回家我會很難過。他在家裡我情緒很穩定。他什麼活都不用干,看到他我就很開心。
現在和第二任在一起,彼此之間談不上有什麼感覺,就覺得有個伴在一起日子容易過,,身邊有個男人,別人就不會說三道四,就是那種搭夥做飯的感覺,互相幫助,生病了需要一個人照顧,有時候心裏面還會想起前老公。
和前任生活在一起近20年,基本上都是我做飯他吃飯,有時候他還要挑剔飯菜不好吃,只要他在家裡,臭襪子,煙灰到處是,我從來不說他,幾乎卑微到了塵埃里。和現任一起近10年,基本上都是他做飯,他搞衛生,他做家務活,家裡整潔乾淨,有時候我也會評價一下哪個菜好吃不好吃。
和現任在一起,他不回家我也不會催他回家,有時候還覺得一個人很自在,而且在一起太久了還會覺得煩燥,有一種想逃離的衝動。人是不是都很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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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和現任有什麼不一樣的感覺[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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