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1日,孫中山發表《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第一次提出了「五族共和」論:「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方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
中華民國堅持平等和自由「五族共和」。五族共和是中華民國成立初期政治口號。這一原則強調了在中國的五大族群和諧相處。以五色旗作為國旗,分別代表漢族(紅);滿族(黃);蒙古族(藍);信仰伊斯蘭的諸多民族(白);藏族(黑)。其中」回族「泛指新疆境內說突厥語系語言的諸多穆斯林民族,包括維吾爾,哈薩克族等。清朝曾將新疆稱為回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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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中國有多少民族[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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