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發燒或許是由於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腫瘤等要素造成的,普通要求針對病因治療,而不是單純服用退燒藥。在病因明白、體溫超越 38.5℃、身體不適時可以經常使用退燒藥,如布洛芬、對乙醯氨基酚等。詳細服用次數要求依據體溫狀況和藥物說明書來選擇。
體溫狀況
普通來說,退燒藥建議在體溫高於 38.5℃,或出現清楚不適時服用。假設體溫再次升高,可以距離 4~小時重複用藥一次性,24
小時不超越 次。但假設體溫不超越
38.5℃,或無清楚不適,可以暫不用退燒藥,採用物理降溫,如用溫水擦拭身體等。
藥物說明書
不同的退燒藥,用藥距離和頻次或許會有所不同,要求依照說明書的要求經常使用。比如,布洛芬用於退燒,通常要求距離 4~小時重複用藥一次性,24
小時不超越 4 次。而對乙醯氨基酚用於退燒,通常要求距離 4~小時重複用藥一次性,24
小時不超越 5 次。
要求留意的是,退燒藥只是緩解症狀,並不能治療基本病因。假設重複發燒,建議及時就醫,明白病因,並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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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發燒應該服用多少次退燒藥[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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