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出血和玻璃體出血患者在治療時期和康復後,要求留意防止強光直射眼睛,但不是完全不能接觸陽光。
眼底出血和玻璃體出血通常會造成視力降低,強光或許會減輕不適感。因此在出血沒有完全吸收、病情未穩如泰山前,不建議長時期暴露在強光下。
在康復後,可以在外出時適當採取防護措施,如戴墨鏡、遮陽帽等,防止強光直接照射眼睛,減輕不適感。但也不用過於擔憂,短時期的陽光照射並不會對眼底和玻璃體形成嚴重的損傷。
詳細何時可以接觸陽光要求遵從醫生建議,依據病情和治療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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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出血和玻璃體出血後能否進行陽光照射[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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