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術後下床行走的時期要求依據骨折的部位、骨折的嚴重水平、手術方式及固定方式等多方面因歷來綜合思索。普通來說,假設是上肢骨折,術後可以較早下床活動,但假設是下肢骨折,下床行走的時期會相對較晚。
上肢骨折
假設是上肢骨折,如手臂、手段、手掌等部位的骨折,普通可以較早下床活動。手術後 ~2 周,假設疼痛不清楚,可以在醫生的指點下,逐漸啟入手臂的屈伸、旋轉等運動,並逐漸參與活動量。但是,在術後 6 周內,應該防止猛烈運動和負重。
下肢骨折
假設是下肢骨折,如大腿、小腿、腳踝等部位的骨折,下床行走的時期會相對較晚。普通要求在術後 6~8 周,依據骨折癒合的狀況,逐漸啟動下床活動。
在啟動下床活動前,應該先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相關的康復訓練,如肌肉力氣訓練、關節活動度訓練等,以提高肌肉力氣和關節活動度,增加下床活動時的不適感。
綜述,接骨術後下床行走的時期要求依據詳細狀況來確定,應該遵照醫生的建議,逐漸啟動康復訓練和下床活動,防止過度活動和負重,以免影響骨折的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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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骨術後何時可下床行走[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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