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後吃海鮮普通不會有特殊影響,但部分頭孢菌素存在雙硫侖樣反響,用藥時期飲酒或服用含酒精藥物、食物等可惹起乙醛中毒,症狀多在飲酒後 5~3 分鐘內出現。
頭孢菌素類藥物的化學結構中含有四氮唑環,其與輔酶 i 競爭乙醛脫氫酶的活性中心,可阻止乙醛繼續氧化,造成乙醛在體內蓄積,惹起雙硫侖樣反響。患者可出現頭暈、頭痛、面部潮紅、噁心、嘔吐、出汗、口乾、胸痛、心肌梗死、急性心衰、呼吸困難、急性肝損傷、驚厥、精氣雜亂、甚至死亡等。
因此,在經常使用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如頭孢哌酮、頭孢曲松、頭孢噻肟等)時期及停藥後 7 天內,應防止飲酒或進食含酒精的飲料、食物、藥物等。關於其他頭孢菌素,目前雖然沒有明白要求,但仍建議防止飲酒或進食含酒精的食物,以增加不良反響的出現風險。
而海鮮(如魚、蝦、蟹等)普通不含有酒精,因此,口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後過量食用海鮮,通常不會發生特殊影響。
要求留意的是,假設對海鮮過敏,則無論能否服用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都不建議食用海鮮,以免惹起過敏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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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頭孢後食用海鮮有何影響[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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