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券(localtreasurybonds),指某一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也就是中央發國債之後給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地方政府債券又被稱為「市政債券」(municipalsecu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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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債流程:政府平台發債的流程[朗讀]
1、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2、製作發行人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3、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董事會決議,制定債券發行章程.4、出具發行企業債券可。
首先,地方政府在發債前制定總方案,涉及發債方方面面.其次,擇優選擇信用評級機構,對本地債券進行信用評級.再次,及時披露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然後,政府制定當地債券發行兌付辦法和招標發行和考核規則,來選擇承銷團成員,完成債券發行工作.來源:網頁連結。
公司債是通過證券會發行,企業債通過發改委發行.走的通道不一樣.地方政府不允許發債。
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債券發行應採取短期、中期、長期債券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分布各年應償還債務本金和利息,分散需支付額度,避免集中償還債務帶來的壓力及風險.應科學把握地方政府債券投向.地方政府債券是以地方政府為借債主體,由財政部發行、地方財政償還,其本質是提前使用的財政資金,因此其使用方向也應遵守財政資金的支出原則,按照公共財政改革框架,不能投向競爭性、市場性項目.應確保地方政府債券償還,由於地方債券投向更多的是產生社會效益而非經濟效益,也就很難依靠項目自身收益來償還債務,所以,各地方財政應該在發債之初就做好還債的計劃.應該及時調整預算,將當年應付利息及本金列入預算,做到早有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