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症狀消逝後能否可以停藥,取決於患者的詳細狀況。
支氣管哮喘是一種慢性過敏性反響性氣道炎症,患者的氣道對各種撫慰要素出現高反響性。表現為重複發作的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等症狀。
哮喘症狀消逝並不同等於病情完全控制,或許只是持久的緩解。假設過早停藥,或許造成哮喘症狀重複發作,甚至減輕。
因此,支氣管哮喘的治療是一個常年的環節,要求患者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藥物治療,並活期啟動複查,醫生會依據病情的變化調整治療方案。
普通來說,假設患者的哮喘症狀曾經繼續至少 3 個月,而且經過醫生的評價以為哮喘曾經失掉了很好的控制,則可以思索逐漸增加藥物的經常使用,甚至停藥。
但是,停藥的環節要求逐漸啟動,普通要求數月至數年的時期,並且要求親密觀察患者的症狀和病情變化,一旦出現症狀復發,應及時就醫並調整治療方案。
綜述,哮喘症狀消逝後能否可以停藥,要求由醫生依據患者的詳細狀況啟動評價和選擇,患者不應該自行停藥或更改藥物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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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症狀消失後能否停止用藥[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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