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託律師---寫訴狀,收集證據材料---遞交材料到法院立案---交訴訟費---開庭庭審(包括原告講訴求,被告答辯,質證,辯論,最後陳述等過程)---擇日宣判刑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批捕的批捕,該訊問的訊問---提交檢察院起訴---檢察院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了就起訴至法院---法院擇日開庭審理,通知當事人到庭(包括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答辯等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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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訴訟流程:關於經濟糾紛的法律[朗讀]
準備:1、起訴狀兩份(因為案情較簡單,也可直接在法院立案庭立案時買訴狀表格,照要求自己填寫即可.)起訴狀需寫明被告住址,最好有有效的聯繫電話.訴訟請求。
1、民事訴訟: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一般是3份)——法院受理——立案繳費——與當事人協調開庭日期——開庭——調解——宣判(判決)——(上訴——第二審程序——判決)——執行.2、刑事訴訟:立案——偵查——審查起訴——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死刑覆核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
民事訴訟程序如下: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
你家人帶上身份證、民事起訴狀、欠條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