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椎緊縮性骨折後,摘除護具的時期要求依據骨折的嚴重水平、恢復狀況和醫生的建議來確定。普通狀況下,在骨折後的 3 個月左右,可以思索摘除護具。
胸椎緊縮性骨折通常要求啟動保守治療或手術治療。在治療後,要求經常使用護具維護受傷的胸椎,以增加疼痛和再次受傷的風險。
護具的摘除時期因集體差異而異。普通來說,在骨折後的 個月內,要求嚴厲佩戴護具,儘量臥床休息。在 個月後,可以在佩戴護具的狀況下適當下地活動。
在 個月後,假設 x
線審核顯示骨折癒合良好,醫生評價後以為可以去除護具,則可以摘除。但假設骨折癒合不理想,或許要求繼續佩戴護具一段時期。
在摘除護具後,要求逐漸順應正常的活動,並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康復訓練,以恢復胸椎的活動度和穩如泰山性。同時,還要求留意堅持正確的姿態,防止過度勞累和猛烈運動,以防止再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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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椎壓縮性骨折後多久可以摘除護具[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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