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來說,當感冒症狀消逝後,不要求繼續服用藥物。
感冒是一種經常出現的急性上呼吸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多由鼻病毒、副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埃可病毒、柯薩奇病毒、冠狀病毒、腺病毒等惹起。
目前針對病毒感染並沒有特效藥物,多採取對症治療,以緩解症狀、縮短病程。如退熱、鎮痛、鎮咳、化痰、解除鼻塞、流涕、噴嚏等。
普通感冒為自限性疾病,普通 5~7 天可自愈。因此,當感冒症狀消逝後即可中止藥物治療,繼續服用並不能提高治療效果,反而或許參與不良反響出現風險。
假設感冒症狀繼續超越 7~ 天或許出現了一些異常症狀,如發熱、猛烈咳嗽、呼吸困難、耳痛、嚴重頭痛等,建議及時就醫,以掃除其他併發症或繼發細菌感染的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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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症狀消失後是否可以停止藥物治療[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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