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周出生的寶寶屬於早產兒,通常會面臨視網膜病變的風險,而眼底審核是早期發現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關鍵方法。普通建議在出生後的 4-6 周啟動眼底審核,假設第一次性審核時發現異常,或許要求啟動屢次複查。因此,周出生 2
周的寶寶能否要求啟動眼底審核,要求依據寶寶的詳細狀況啟動判別。
假設寶寶在出生後 4-6
周時曾經啟動了眼底審核,且審核結果正常,那麼通常不要求再次啟動眼底審核。
假設寶寶在出生後 4-6
周時啟動眼底審核,發現存在早產兒視網膜病變,要求依據病變的嚴重水平和進度狀況啟動活期複查和治療。
3.假設寶寶在出生後未啟動眼底審核或未按醫生建議啟動複查,那麼建議及時啟動眼底審核,以早期發現潛在的疑問並啟動干預。
要求留意的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治療窗口期很短,一旦錯過最佳治療機遇,或許會造成寶寶視力終身性損傷。因此,建議家長依照醫生的建議活期帶寶寶啟動眼底審核,以確保寶寶的眼睛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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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12周的36周寶寶是否還需進行眼底檢查[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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