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申請人預付,最後由敗訴方承擔.國務院頒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 遊戲問答
- 答案列表
民訴鑑定費用:民事訴訟費用由誰承擔[朗讀]
800——2000元。
民事訴訟費用因案件性質不同、標的不同,所交納的費也不相同.以下是按標的計算訴訟費用的規定.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
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申請法院進行鑑定的鑑定費屬於訴訟費的一部分。
民事訴訟費用的交納分為非財產案件和財產案件.非財產案件根據類型不同,按件收取.財產案件根據標的不同,按一定的比例交納.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