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本階段公安機關可先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經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的,經申請可以延長一個月.第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本階段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同時,若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檢察院在確認案件證據充分後,可以起訴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第三、人民法院審理階段.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一般會在兩個月左右開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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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一般刑事案件多久結案[朗讀]
首先立案偵查,嫌疑人如果抓獲,立刻刑事拘留(30日),調查事實,分清嫌疑人的責任移送檢察院批准逮捕(7日),然後案件返回公安機關執行(嫌疑人全部歸案一天就完成),然後移送檢察院起訴(2個月,案情特殊就很難說了,檢察院那邊就很有幾個月的時間),人民法院判決,然後執行。
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後,接下來是偵查後,送交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編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第一章立案第二。
有這樣的報案,110會把案情轉給轄區派出所,派出所會先到現場核實情況,並做好保護現場的措施,然後通知刑警隊(包括法醫),刑警隊帶技術人員對案發現場進行現場勘查,並對屍體進行相應處理.刑警大隊,主要處理相應責任區的刑事案件,隸屬於市公安局(或分局).重案六組,當然會有這樣的組織了,根據案情臨時抽調人員組成,屬於臨時機構。
公安進行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完,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審判.刑事案件建議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