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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代理是什麼意思:律師風險代理規定[朗讀]
既然有風險代理合同約定,那執行到錢,你不給你就是違約了,這是不可以的.不過,如果對方申訴成功後重審,那就是以前的審理判決無效了,那麼,由此產生的執行是要退還的,即該執行無效了,那麼,以無效執行提取的代理費也是應當返還.而那個5000,要不回來了.畢竟他也付出了勞動啊!
風險代理協議,風險代理的本意是在雙方正常履行代理協議的情形下,仍未達到預期目的時,其風險才由承辦律師承擔。
風險代理分為純風險代理和一般加風險代理.按照你的情況來說,三十五萬標底額,1.一般加風險,可以是前期2萬加後期回款的百分之10(回款的意思是幫你要回來再支付要回的百分之10,沒有回款就不付律師費用)!2.純風險就是前期不收費用,直接收回款的百分之30,作為律師費用.(一般對信任的當事人才會選擇純風險代理).這是北京律師的大概收費標準,地方可能會少點,其次律師費用可以協商,多少沒有定數.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風險代理是律師事務所的收費與委託目的(案件結果)結合掛鈎的收費方式,讓律師跟當事人的利益緊密相關.在重慶,風險代理律師費最高不能超過標的金額的30%,並且有些案件是不能進行風險代理的,比如婚姻、繼承案件,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等。
是可以的.律師、委託代理人和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是委託代理合同,從合同的角度來說,風險代理屬於雙方意思自治範疇,是沒有障礙的.此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