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到成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領表.然後再準備好以下材料: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總公司章程複印件、分公司經營場所證明(租的要有租賃協議,自己的要有產權證明)、任職文件(總公司任命誰為分公司負責人).ps:有的需要蓋總公司公章、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因為不知道你什麼地方成立.所以您最好領表的時候問清楚需要什麼材料,這樣就可以省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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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成立公司需要多少錢[朗讀]
子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組織,其設立條件本該和其他獨立法人一樣,但是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的關係和聯繫,使得子公司的設立條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組織有所不一樣。
國內分公司設立辦理程序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
根據實際情況大概需要辦理以下手續: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其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注:成立有限公司的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2號修正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