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機制:將男子職業球員在當年四大公開賽、9項大師賽、大師杯賽和其他5項成績最好的賽事中獲得的積分累加起來確定的排名。
詳細規則:只算當年的積分排名。每年年初從0分開始計算。也是13站強制賽+5站最好的其它賽事。大師杯總決賽的參賽資格就是以當年的18站冠軍排名確定的。年終排名,參加了總決賽的選手的總決賽積分可以額外算作第19站加入排名積分。
積分計算方法:每位球員均是統計過去52周之內的18項賽事積分,參加年終大師杯的統計19項,18項賽事是:四大滿貫、九站大師賽、五項成績最好的普通賽事。球員參加的其它賽事積分成為備選,當5項成績最好的普通賽事中有超過52周的需要扣除時,第6好成績遞補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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